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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子百家大解读 第二章 法家学术思想的创立(2)

诸子百家大解读

第二章 法家学术思想的创立(3)

荀子在论“法”的文章里,更是主张将很多过去“礼制”的内容,用法令的方式去推行。

荀子主张实践出真知,一代胜一代,所以,他是“法后王”的思想,这一条,为法家变法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武器。荀子关于法后王的论述,最为精当:

欲观圣王之迹,则于其粲然者矣,后王是也。彼后王者,天下之君也,舍后王而道上古,譬之是犹舍己之君而事人之君也。故曰:欲观上世,则审周道。以近知远,以一知万,以微知明。

荀子还把儒分为俗儒、雅儒和大儒,俗儒是教条主义、雅儒是理想主义,只有大儒,是务实的政治家,他们的治国方略是王道、霸道兼而用之。

经荀子对儒学的一番改造,儒与法的通道就完全打通了,按他的学术思想,则儒家的道德信条,都应该全部制定为法令来推行。事实上,在中国后来的历史上,特别是宋代以后,朝廷正是这样做的。

荀子有两个著名的弟子,后来都成为法家的杰出代表,一个是大理论家韩非,一个是大实践家李斯。

对荀子学术思想的归属,我们似乎也可以这么下定义:披着儒家外衣的法家,或者叫做法家的儒家。

荀子理论流行后,法家思想在学理上就畅通无阻了。

教君主掌握“法制”的本领

慎到是个学术大师,齐宣王时,在稷下学宫讲学,获得上大夫之禄,名重一时。他曾学黄老之术,主张无为而治。他把这种方法用到君主身上时,就得出:君主以“道”实行法治。

这个主张的含义是:君主什么也不要靠,就靠自己在君主位置上的这个“势”,然后,无所作为,依“法”治国。法由变法者按君主的意志去制定,再由执法者去执行就行了。

慎到讲法治,有两个用意:其一,反对儒家的“德治”,因为儒家的“德治”要求君主以身作则去感召天下,这样,君主就太累了,再说,君主要做到圣明也太难了;其二,君主有了法,只要稳坐君主之位,就可以无为而治了。

慎到的学术思想核心内容是:君主要稳做君主之位、稳操决策大权,“令则行、禁则止”,也就是说,君主只坐那儿,凡事只对照法令,说一声“行”或“止”就可以了。这个权力叫做“势”,这个“势”是绝对不能让给别人的,一让,君主就完蛋了。它把君主比作龙、把这个“势”比作云雾,龙有了云雾,就能在长空随意飞舞;而龙一旦失去云雾,就会落在地上,连蚯蚓都不如了。

申不害是战国中期人,韩昭侯时,在韩为相十五年,坚持法制,成效卓著。对如何制定适当的法律,申不害倡导了“刑名之学”,其要旨为“循名责实,慎赏明罚”,就是每一个律令之名,都要有所指;赏,要慎重;罚,要明确。看来,那时很多概念不清,给法律的实施带来困扰。我们在讲“邓析”那一章时曾说过,作为春秋早期的郑国《铸刑》,法律的不严密之处就很多。战国时,名家出现,逻辑学有了发展,申不害开始注意到这个问题。明了刑名之学,就可以使得法令更具可操作性,从而也就提高了法律的权威性。

申不害对法家最大的贡献,是提出君主实施法制的方法,他为此取名为“术”,又叫“君人南面之术”。申不害认为,君主实行法治,关键点在于控制、驾驭群臣,驾驭的方法,就是“术”。君主对外公开的叫法、自己私下用的叫术。术,完全由君主自己把握,绝对不可以让群臣明白。术,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在运用时,要显露出来,如任免、考核、监督臣下,所以,它叫“阳术”;另一部分,运用时不能显露出来,如试探、防范、控制臣下,所以,它叫“阴术”。所有这些“术”中,最重要的是君主要“操生杀之柄”。

诸子百家大解读 第二章 法家学术思想的创立(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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