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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我国公务员培训机制
山东省莱阳市市长 王式亮
我国实行公务员制度以来,培训教育工作有了很大的进步,取得了一些成就,但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还远未达到相应的水准,还没有把培训看作是一门新兴产业来认识,也没有形成是国家人力资源开发重要途径的共识。这主要表现在:一是对培训的重视程度不够。目前,除《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对培训有所规定外,还没有有关公务员培训的配套法规,培训对各地来讲也是各行其是,没有严格规范的要求。对受训人员来讲,由于宣传教育不够、约束措施不力,对培训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不少人感到培训作用不大,训不训一个样。二是培训机构和师资力量有局限性。我国大部份公务员培训任务是由地市级行政管理学院承担的。据了解,我国地市以下行政管理学院多数是与当地党校合作办学,教师队伍是党校原有人员,以往党校教育的主要对象是党员和党的领导干部,内容着重于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而对公务员培训来讲,培训的内容还应加上行政管理和业务知识。由于公务员层次多、数量大、以及要求的知识范围广,所以党校原有的职能和师资力量很难达到公务员培训的要求。三是培训方式不灵活。目前的培训,只是组织人事部门依托当地行政管理学院进行短期培训,形式单一,路子不宽,还不能做到走出去、请进来,利用社会力量办学。特别是县市区公务员培训,除了简单的课堂教育以外,很少有教室以外的考察调研、参观实践活动。四是培训内容跟不上形式要求。培训没有专门教程,基本上是组织人事部门临时指定内容,多数都跳不出党校教育的框子,存在着联系实际不密切,与飞速发展的市场经济不相适应,以及满足不了各层次公务员需要等问题。五是培训保障经费不足。县区一级没有专用的培训设施和物资,需要培训时,从人员到物品都是临时组织和准备的。由于没有专用经费,每次培训只是依靠受训人员单位提供的培训费来支撑,收少了培训难以维持,收多了受训人员单位难以承受,培训只是简单应付,难以往深层次发展。
从上述问题可以看出,改善我国公务员培训现状已是当务之急。当前,强化我国公务员培训工作,有效建立规范化培训机制,应着重从五个方面入手:
(一) 善于借鉴国外经验
国外发达国家在公务员培训方面有许多好的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尤其是政府重视、前瞻性和针对性强、方式新颖、注重投入等方面,我们可以借鉴利用。在当前改革开放和信息高速发展的时代,我们既可以走出国门考察学习,也可以通过国际互联网和各种新闻媒体获得各类信息,以发展我国公务员培训事业,为培养高素质公务员队伍创造条件。
(二) 加快培训立法步伐
公务员培训立法不仅是我国实施公务员培训的根本法律依据,也为我国公务员培训提供了法律保障。公务员管理是一种法制管理,如果法不健全或无法可依,培训工作难免不流于形式。目前,我国除《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对培训有所规定外,还没有配套的培训法规,这远远不能满足培训工作的需要。为了加强法律在我国公务员培训中的作用,提高公务员培训法制化程度,有关机关特别是行政立法机关应尽早出台一整套法规和实施细则,使我国公务员培训工作沿着法制化轨道前进,确保培训工作得到具体有效的实施。
(三) 大力拓宽培训渠道
根据公务员培训要求的层次性、多样性、地区性等特点,决定了承担公务员培训事务的组织机构不是单一的,而只能是多种多样,机构间相互联系,形成网络,以保障国家公务员培训制度得以贯彻。现阶段我国还没有形成一个多样化、层次性、开放型的公务员培训网络,很有必要借鉴国外培训网络的有益做法,支持并鼓励社会所有部门参与,形成以国家行政院校为主体,包括各级地方行政院校、各类培训机构、高等院校以及各级党校等在内的国家公务员培训网络。人事部门要搞好协调,使不同的教育培训组织,能互相交流培训发展的信息和教学经验,共享知识资源和硬件设施,通过有效的联合,来降低培训成本,扩大公务员培训数量,提高培训质量。在拓展国内培训渠道的同时,还有面向世界,开辟更高层次的培训途径。
(四) 改革传统的培训方式和内容
要克服单一的教师培训方式,走出去,面向社会,在实践中教与学,可采取直接教育、讨论教育、案例教育、现场观摩、岗位实践、一线锻炼等多种形式的有机结合。师资不仅限于行政学院的教师,还要聘请有实践经验的党政领导、高校教授及有成就的企业家和各类专家任教。在培训内容上,要根据参训者的需求,因人施教,不?quot;一锅煮"。35岁以下的培训人员,由于任职时间短、经验不足,因而对行政管理及业务能力方面的培训需求多。年龄大一些、有很强实践经验的公务员,由于时代发展快,新思想、新知识、新政策不断涌现,迫切希望更新知识跟上时代需求。因而,对不同年龄、不同层次的公务员的培训,内容设置要有针对性,切实符合实际需要。市场经济的竞争,从深层次上讲是行政管理能力和公务员综合素质的竞争,公务员培训必须着眼于未来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要,以提高公务员能力素质为主导思想设计培训内容,要在现有的基础上,编写新内容,开设新课程。培训内容的设置,既面向个人,也面向未来,这样才能有的放矢,达到提高公务员素质的目的。
(五) 不断提高培训保障能力
公务员培训的资金保障是培训的根本问题之一,也是目前我国公务员培训实践中所遇到的非常突出的问题,它直接影响到师资力量的配置、教学水平的建设等诸多问题,从根本上也影响了教学水平和培训质量的提高。因此,要保证我国公务员培训高效率、高质量的要求,就必须加大教学设施、师资力量特别是培训经费的投入。就现在我国的实际情况,培训资金的筹措渠道主要可以依靠以下几个方式:其一,政府财政拨款。政府每年在按社会发展水平有比例增加教育预算的情况下,还应增拨一笔专门的公务员培训费,使之保持一定的比例并形成法定的制度,以确保公务员培训的资金。其二,建立培训基金。在不加重人民群负担和不影响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情况下,可以通过税收或其他途径按比例收取费用,成立专门的培训基金。其三,发动社会筹资。社会筹资是公务员培训资金来源的一个补充形式,由于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发展阶段,国家财力还不够充裕,百业待兴,处处需要资金,考虑到国家困难,公务员培训资金也可以借助社会力量,诸如发动企业赞助、选送单位按比例上交、动员海外华人、华侨设立培训奖学金等,来补充公务员培训经费的不足。总之,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培训资金筹措到位,为公务员培训提供充分的资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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