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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一个法家的个案研究(2)
看来,卫鞅年轻时,思想也是偏向于理想主义的,只是,他在实践中,能见风使舵,非常务实;同时,他又很博学多识,王道、霸道都烂熟于胸。
注意,这里涉及一个关键问题:在卫鞅心中,“主义”是低于“功名”的,这就是我所以称这些人的学说为“为功名谋”的根本原因。
从此,孝公就与他商谈详尽的治国方略了,两人谈了很多天,常常谈得孝公忘乎所以,最后,孝公一拍案头:哥们儿,就这么干了!
为了变法,孝公还召开了一次统一思想的会议。在会上,卫鞅首先发言,他说:“疑行无名,疑事无功。”高人做事,肯定与小老百姓不同,“民不可与虑始,而可与乐成”。有真知灼见的人,不会媚俗;成大事业的,才不会和普通民众去谋划呢!所以,只要能让国家强大,过去的规章制度都可以更改;只要对人民有利,一切旧礼制都可以违背。
孝公说:说得对!
一个叫做甘龙的旧臣却说:不对啊!圣人不会改变礼制去教化百姓,智者也不会改变规章制度去治理国家。一切按过去方针办,可以不劳而成功!
卫鞅说:你甘龙这些话,都是世俗之言!“常人安于旧俗,学者拘泥所闻”。这对一般官员实用,对我们这些制定治国大计的人,是万万不可的。“三代不同礼而王,五伯不同法而霸”!
又一个叫做杜挚的旧臣出来说:“利不百,不变法;功不十,不易器。法古无过,循礼无邪。”总而言之一句话:不能变法!
卫鞅说:治理天下,从来没有一模一样的方式;振兴国家,怎么能效法古人?你看:商汤、周武王开创基业,就没有效法古人;而夏、商两朝的末代君王,都因为守旧,所以,不仅国家亡了,他们的礼制也完蛋了!
孝公听后,连说:好了,好了,俺现在就拍板了!
于是,任命卫鞅为左庶长,并开始制定新法。
在这里,我们看到法家的第一个本质:帝王的意志起决定性作用。
君主之外,人人平等
第一次实施的新法主要有三项内容:
一是“连坐法”:将居民按十户、五户编成基层组织,只要有人犯罪,领导和户主同罪;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藏奸者与降敌同罚。
二是“人口法”:凡家里有两个以上儿子的,成婚后必须分家而居,否则,加一倍赋税。
三是“鼓励战耕法”:有军功者,逐级向上提拔爵位;私斗者,按事态的严重性判刑;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无能做事和懒惰者,罚为奴隶;贵族子弟没有军功者,不得继续当贵族;每个人家的田宅多少、穿衣服的档次,都按官位爵位的等级来定;要让有功者享受尊荣,无功者,即使富裕,也没有荣誉。
卫鞅为了提高新法在民众中的信用度,于新法颁布之前,在国都的南门竖了一根三丈长的木柱,并悬赏说:谁能将此木搬到北门,得十金。老百姓一时都感到怪异,没一个敢来搬的;接着,悬赏加码:能搬的人,得五十金。有人计算过,那时的“五十金”相当于我们今天250万元人民币。结果应了一句古话:重赏之下,必有勇夫。终于有一个胆大的人,把木柱搬到北门去了。卫鞅立即下令,赏此人五十金,以表明朝廷言而有信!事后,新法颁布。
新法实施的第一年,秦国仅在国都就有上千人说:这法令非常难执行!接着,太子和一个叫虔的公子就违法了。卫鞅说:法律难以推行,就怕上面的人违反!于是,他决定对太子、公子虔依法惩处。可是,一对照法律,发现要用肉刑,这太子可是国君的儿子、未来的君王啊!肉刑一用,将来怎么上朝听政呢?无奈之下,他将责任推到太子的师傅身上,说师傅未尽教导之责,应该替太子受刑。于是乎,太子师傅公孙贾倒霉了:被“黥”——在脸上先用刀刻凿,再涂上墨,伤疤愈合后,永远是“墨面”。公子虔自然是躲不过这一劫的,也被“黥”了。要知道,这虔公子可是秦孝公的亲兄弟,看来秦孝公是铁了心支持卫鞅变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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