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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04—2005年再就业培训计划
根据劳动保障部再就业培训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我省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部署安排,总结第一、二期再就业培训计划实施经验,决定在2004-2005年,实施主题为“提高你的再就业能力”的再就业培训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要求,从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实际需要出发,以强化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为主线,以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和培训经费为保障,以提高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能力为目标,帮助更多的下岗失业人员尽快实现再就业。
二、目标任务
2004-2005年,对50万人以上下岗失业人员开展技能培训,其中,2004年25万人,2005年25万人。培训合格率达到90%,培训后再就业率达到60%;对其中6万人开展创业培训,培训合格率达到80%,创业成功率达到50%(分年度计划表附后)。
(一)深入宣传,典型引路。将再就业培训优惠政策和定点单位培训信息在失业保险机构、职业介绍机构以及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及计算机网络或新闻媒体上公布,使下岗失业人员在领取相关费用或办理求职登记、失业登记的同时,了解到再就业培训信息:同时,要发掘和树立一批再就业培训定点机构典型和培训后再就业、创业明星,并通过报纸、广播、电视、杂志、互联网等多种媒体,进行广泛宣传,进一步激发下岗失业人员参加培训的热情。
(二)充分发挥再就业培训定点单位的作用。加强对定点单位的扶持与指导,帮助和督促其不断完善办学条件,扩大培训规模,提高培训质量。定期向培训机构通报劳动力市场需求信息,引导其合理确定专业,开发实用培训项目。建立培训机构与用人单位的信息联络渠道,为培训机构提供培训定单,为用人单位提供培训菜单。同时,再就业培训定点单位根据劳动力市场需求和下岗失业人员的特点,实施分类培训,切实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面向新的就业增长点,加强新兴产业、行业所需职业技能的培训,努力拓宽就业渠道。
(三)大力推行创业培训,努力提高创业成功率:面向下岗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高校毕业生及其他就业群体,开展灵活多样的创业指导和培训。加强诚信教育,从2004年开始.在各类创业培训课程中推广《诚信教育大纲》(另发)。加快培养创业培训师资,扩大创业培训师资队伍,提高师资队伍水平。积极推广“创办你的企业SYB”培训,加强后续扶持,构造培训、咨询、指导、服务工作平台。特别是签订了目标任务书的五个社区就业重点联系城市,耍在项目开发、开业指导、场地落实、小额贷款、减免税费、跟踪服务等方面大胆尝试,勇于创新,争创交点,进一步完善创业培训与小额贷款等再就业优惠政策整体联动的工作模式,培育和扶持创业明星。
(四)积极落实培训经费,提高经费使用效果。根据《湖南省再就业培训和职业介绍经费补贴暂行办法》的要求,加强与财政部门的联系,从各级财政促进再就业资金中逐级落实培训经费。各地可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和创新培训经费的补贴模式。同时,要在前段实施免费培训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工作方法,优化操作程序,妥善处理培训、就业与经费拨之间的关系。建立再就业培训效果评估体系,综合培训规模、质量和效果以及学员满意程度,考核再就业培训绩效,确保培训经费有效使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协调配合。省厅将对2004-2005年再就业培训计划分解下达各地,并纳入全省就业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各地要建立一个由再就业培训管理机构牵头,职业介绍、技能鉴定及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机构、再就业培训定点单位等共同组成的再就业培训工作网络,共同配合,确保目标任务完成。要根据省厅《展于明确再就业各项具体工作流程的通知》(湘劳社发[2003]87号)要求,从七个环节入手,明确职责和分工,形成一个有序、规范、稳定的再就业培训工作流程。
(二)强化基础,规范管理。建立省市与市州之间再就业培训信息沟通平台,随时交流工作中出观的新情况、新问题,新举措,新成效、加强劳动力市场供求信息收集和分析,将培训结业人员纳入劳动力资源库,提供就业信息和职业指导。劳动保障部将在中国劳动力市场网(WWW.LM.GOV.CN)建立专栏,跟踪、宣传和报道各地工作动态。省厅也将定期公布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加强督促和交流。同时,完善再就业培训工作统计制度,按季统计并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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