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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培训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05年12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颁布了《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 (试行)〉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考核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危化字[2005]198号)。为做好《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的宣传贯彻工作,确保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活动顺利开展,现委托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以下简称登记中心)举办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培训班(以下简称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各地开展或准备开展安全标准化活动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活动指导人员。
二、培训内容
1. 安全标准化产生的背景及基础知识;
2. 实施安全标准化的要求,以及在提高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管理方面的作用;
3.《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释义;
4. 安全标准化与国际现行HSE等体系的区别与联系;
5.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试点单位经验介绍。
三、报名方式
请填写好《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培训班报名表》(见附件),在2月28日前发至登记中心。
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延安三路218号
邮编:266071
四、培训时间和地点
1. 培训时间:每期5天,第一期拟定3月举办,第二期拟定4月举办。
2. 培训地点:拟定山东省青岛市。
五、其他事项
1.各省级安全监管局要根据本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开展安全标准化活动实际情况,积极组织相关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安全标准化活动具体实施人员参加培训。
2.培训费用(含资料费)由登记中心按规定收取,参加培训人员食宿费用自理。
3.培训班开班时间等具体事项由登记中心另行通知报名参加培训的人员,如前两期名额已满,将另行组织培训。
附件: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培训班报名表
二OO六年二月 日
附件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培训班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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