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律师欢迎您的访问。
《论语疏证》第一部分 学而篇(12) 作者 : 杨树达 《史记·仲尼弟子传》曰:宓不齐字子贱。子贱为单父宰,反命于孔子曰:“此国有贤不齐者五人,教不齐所以治者。”孔子曰:“惜哉!不齐所治者小,所治者大,则庶几矣。” 树达按:友谓求结纳交也,纳交于胜己者,则可以进德辅仁。不如己之人而求与之交,无谓也。至不如我者以我为胜彼而求与我为交,则义不得拒也。 过则勿惮改。” 《易·象传》曰:风雷益,君子以见善则迁,有过则改。 《卫灵公篇》曰:子曰:过而不改,是谓过矣。 《子张篇》曰:子贡曰:君子之过也,如日月之食焉。过也,人皆见之;更也,人皆仰之。 又曰:子夏曰:小人之过也,必文。 《大戴礼记·曾子立事篇》曰:君子不说人之过,成人之美。朝有过夕改,则与之;夕有过朝改,则与之。 又曰:过而不能改,倦也。 又《盛德篇》曰:人情莫不有过,过而改之,是不过也。 《春秋·文公十二年》曰:秦伯使遂来聘。《公羊传》曰:遂者何?秦大夫也。秦无大夫,此何以书?贤缪公也,何贤乎缪公?以为能变也。其为能变奈何?惟善言,俾君子易怠,而况乎我多有之。惟一介断断焉无他技,其心休休能有容,是难也。何注云:秦穆公自伤前不能用百里子、蹇叔子之言,感而自变悔,遂霸西戎。子贡曰:君子之过也,如日月之食焉。过也,人皆见之;更也,人皆仰之:此之谓也。《荀子·大略篇》曰:《春秋》贤穆公,以为能变也。 又《文公十四年》曰:晋人纳接于邾娄,弗克纳。《公羊传》曰:纳者何,入辞也。其言弗克纳何?大其弗克纳也。何大乎其弗克纳?晋缺帅师,革车八百乘以纳接于邾娄,力沛若有余而纳之。邾娄人言曰:“接,晋出也;貂且,齐出也。子以其指,则接也四,貂且也六。子以大国压之,则未知齐晋孰有之也?贵则皆贵矣。虽然,貂且也长。”却缺曰:“非吾力不能纳也,义实不尔克也。”引师而去之,故君子大其弗克纳也。 又《成公八年》曰:春,晋侯使韩穿来言汶阳之田归之于齐。《公羊传》曰:来言者何?内辞也,胁我使归之也。曷为使我归之?之战,齐师大败。齐侯归,吊死视疾,七年不饮酒,不食肉。晋侯闻之,曰:“嘻,奈何使人之君七年不饮酒,不食肉!”请皆反其所取侵地。何注云:晋侯闻齐侯悔过自责,高其义,畏其德,使诸侯还齐之所丧邑。 又《定公十年》曰:夏,公会齐侯于颊谷。公至自颊谷。《谷梁传》曰:颊谷之会,孔子相焉。两君就坛,两相相揖,齐人鼓操而起,欲以执鲁君。孔子历阶而上,不尽一等,而视归乎齐侯,曰:“两君合好,夷狄之民何为来为?”令司马止之,齐侯逡巡而谢曰:“寡人之过也。”退而属其二三大夫曰:“夫人率其君与之行古人之道,二三子独率我而入夷狄之俗,何为?” |
张律师感谢您的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