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rizontal rule

张律师欢迎您的访问。

上一页 论语注疏 论语

●论语注疏卷二十·尧曰第二十

  [疏]○正义曰:此篇记二帝三王及孔子之语,明天命政化之美,皆是圣人之道,可以垂训将来,故殿诸篇,非所次也。

  尧曰:“咨!尔舜!天之历数在尔躬,历数,谓列次也。允执其中。四海困穷,天禄永终。”包曰:“允,信也。困,极也。永,长也。言为政信执其中则能穷极四海,天禄所以长终。”舜亦以命禹。孔曰:“舜亦以尧命己之辞命禹。”曰:“予小子履,敢用玄牡,敢昭告于皇皇后帝:孔曰:“履,殷汤名。此伐桀告天之文。殷豕尚白,未变夏礼,故用玄牡。皇,大。后,君也。大,大君。帝,谓天帝也。《墨子》引《汤誓》,其辞若此。”有罪不敢赦。包曰:“顺天奉法,有罪者不敢擅赦。”帝臣不蔽,简在帝心。言桀居帝臣之位,罪过不可隐蔽。以其简在天心故。朕躬有罪,无以万方;万方有罪,罪在朕躬。”孔曰:“无以万方,万方不与也。万方有罪,我身之过。”周有大赉,善人是富。周,周家。赉,赐也。言周家受天大赐,富於善人,有乱臣十人是也。虽有周亲,不如仁人。孔曰:“亲而不贤不忠则诛之,管、蔡是也。仁人,谓箕子、微子。来则用之。”百姓有过,在予一人。”谨权量,审法度,修废官,四方之政行焉。包曰:“权,秤也。量,斗斛。”兴灭国,继绝世,举逸民,天下之民归心焉。所重:民,食,丧,祭。孔曰:“重民,国之本也。重食,民之命也。重丧,所以尽哀。重祭,所以致敬。”宽则得众,信则民任焉,敏则有功,公则说。孔曰:“言政教公平则民说矣。凡此,二帝三王所以治也,故传以示後世。”

  [疏]“尧曰”至“则说”。

  ○正义曰:此章明二帝三王之道,凡有五节,初自“尧曰”至“天禄永终”,记尧命舜之辞也;二自“舜以命禹”一句,舜亦以尧命己之辞命禹也;三自“曰:予小子”至“罪在朕躬”,记汤伐桀,告天之辞也;四自“周有大赉”至“在予一人”,言周家受天命及伐纣告天之辞也;五自“谨权量”至“公则说”,此明二帝三王政化之法也。“尧曰:咨!尔舜!天之历数在尔躬”者,此下是尧命舜以天命之辞也。咨,咨嗟也。尔,女也。历数,谓列次也。尧姓伊祁,名放勋。舜姓姚,名重华。《谥法》云:“翼善传圣曰尧。仁义盛明曰舜。”尧子丹朱不肖,不堪嗣位。虞舜侧微,尧闻之聪明,将使嗣位,故先咨嗟叹而命之,欲使重其事。言天位之列次当在女身,故我今命授於女也。“允执其中,四海困穷,天禄永终”者,此尧戒舜以为君之法也。允,信也。困,极也。永,长也。言为政信执其中,则能穷极四海,天之禄籍所以长终汝身。“舜亦以命禹”者,舜有子商均,亦不肖。禹有治水大功,故舜禅位与禹,故亦以尧命己之辞命禹也。“曰:予小子履,敢用玄牡,敢昭告于皇皇后帝”者,此下汤伐桀告天辞也。禹受舜禅,传位子孙,至桀无道。汤有圣德,应天顺人,举干戈而伐之,遂放桀於南巢,自立为天子,而以此辞告天也。履,殷汤名。称小子,谦也。玄牡,黑牲也。殷尚白而用黑牲者,未变夏礼故也。昭,明也。皇,大也。后,君也。大,大君。帝,谓天帝也。谓杀牲明告天帝以伐桀之意。“有罪不敢赦”者,言己顺天奉法,有罪者不敢擅放赦也。“帝臣不蔽,简在帝心”者,帝,天也。帝臣,谓桀也。桀是天子,天子事天,犹臣事君,故谓桀为帝臣也。言桀居帝臣之位,罪过不可隐蔽,以其简阅在天心故也。“朕躬有罪,无以万方;万方有罪,罪在朕躬”者,言我身有罪,无用汝万方,万方不与也;万方有罪,过在我身,自责化不至也。“周有大赉,善人是富”者,周,周家也。文王、武王居岐周而王天下,故曰周家。赉,赐也。周家受天大赐,富於善人,有乱臣十人是也。“虽有周亲,不如仁人。百姓有过,在予一人”者,此武王诛纣誓众之辞。汤亦传位子孙,至末孙帝纣无道。周武王伐而灭之,而以此辞誓众。言虽有周亲,不贤不忠,则诛之,若管、蔡是也。不如有仁德之人,贤而且忠,若箕子、微子,来则用之也。百姓,谓天下众民也。言若不教百姓,使有罪过,当在我一人之化不至也。“谨权量,审法度,修废官,四方之政行焉”者,此下总言二帝三王所行政法也。权,秤也。量,斗斛也。谨饬之使钧平。法度,谓车服旌旗之礼仪也。审察之,使贵贱有别,无僭逼也。官有废阙,复修治之,使无旷也。如此,则四方之政化兴行焉。“兴灭国,继绝世,举逸民,天下之民归心焉”者,诸侯之国,为人非理灭之者,复兴立之;贤者当世祀,为人非理绝之者,则求其子孙,使复继之。节行超逸之民,隐居未仕者,则举用之。政化若此,则天下之民归心焉,而不离析也。“所重:民,食,丧,祭”者,言帝王所重有此四事:重民,国之本也。重食,民之命也。重丧,所以尽哀。重祭,所以致敬。“宽则得众,信则民任焉,敏则有功,公则说”者,又言帝王之德,务在宽简、示信、敏速、公平也。宽则人所归附,故得众。信则民听不惑,皆为己任用焉。敏则事无不成,故有功。政教公平,则民说。凡此上事,二帝三王所以治也,故传之以示後世。此章有二帝三王之事,录者采合以成章。检《大禹谟》、《汤诰》与《泰誓》、《武成》,则此章其文略矣。

  ○注“历数,谓列次也”。

  ○正义曰:孔注《尚书》云:“谓天道。”谓天历运之数。帝王易姓而兴,故言历数谓天道。郑玄以历数在汝身,谓有图录之名。何云列次,义得两通。

  ○注“孔曰”至“若此”。正义曰:云“履,殷汤名”者,案《世本》汤名天乙者,安国意盖以汤受命之王,依殷法,以乙日生,名天乙,至将为王,改名履,故二名也,亦可。安国不信《世本》,无天乙之名。皇甫谧巧欲传会云:“以乙日生,故名履,字天乙。”又云:“祖乙亦云乙日生,复名乙。”引《易纬》孔子所谓天之锡命,故可同名。既以天乙为字,何云同名乎?斯文妄矣。云“《墨子》引《汤誓》,其辞若此”者,以其《尚书·汤誓》无此文,而《汤诰》有之,又与此小异,唯《墨子》引《汤誓》,其辞与此正同,故言之,所以证此为伐桀告天之文也。

  ○注“以其简在天心故”。

  ○正义曰:郑玄云:“简阅在天心,言天简阅其善恶也。”

  ○注“孔子”至“用之”。

  ○正义曰:云“亲而不贤不忠则诛之,管、蔡是也”者,《金滕》云:“武王既丧,管叔及其群弟乃流言於国曰:‘公将不利於孺子。’”周公乃致辟管叔于商,囚蔡叔于郭邻,所谓杀管叔而杀蔡叔也。云‘仁人,谓箕子、微子。来则用之”者,箕子,纣之诸父。《书·洪范序》云:“以箕子归,作《洪范》。”《宋世家》云:“微子开者,殷帝乙之首子而帝纣之庶兄。周武王克殷,微子乃持其祭器造於军门,肉袒面缚,左牵羊,右把茅,膝行而前以告。於是武王乃释微子,复其位。成王诛武庚,乃命微子代殷之後於宋。”是言虽有管叔、蔡叔为周亲,不如箕子、微子之仁人也。案《周书·泰誓》云:“虽有周亲,不如仁人。”是武王往伐纣次于河朔誓众之辞也。孔传云:“周,至也。言纣至亲虽多,不如周家之少仁人。”此文与彼正同。而孔注与此异者,盖孔意以彼为伐纣誓众之辞,此泛言周家政治之法,欲两通其义,故不同也。

  ○注“权,秤也。量,斗斛”。

  ○正义曰:《汉书·律历志》云:“权者,铢、两、斤、钧、石也,所以称物平施,知轻重也。本起於黄锺之重,一龠容千二百黍,重十二铢,两之为两,二十四铢为两,十六两为斤,三十斤为钧,四钧为石五权谨矣。量者,龠、合、升、斗、斛也,所以量多少也。本起於黄锺之龠,用度数审其容,以子谷秬黍中者千有二百实其龠,合龠为合,十合为升,十升为斗,十斗为斛,而五量加矣。”《志》又云:“度者,分、寸、尺、丈、引也,所以度长短也。本起黄锺之长,以子谷秬黍中者,一黍之广为一分,十分为寸,十寸为尺,十尺为丈,十丈为引,而五度审矣。”而此不言度者,从可知也。

  子张问於孔子曰:“何如斯可以从政矣?”子曰:“尊五美,屏四恶,斯可以从政矣。”孔曰:“屏,除也。”子张曰:“何谓五美?”子曰:“君子惠而不费,劳而不怨,欲而不贪,泰而不骄,威而不猛。”子张曰:“何谓惠而不费?”子曰:“因民之所利而利之,斯不亦惠而不费乎?王曰:“利民在政,无费於财。”择可劳而劳之,又谁怨?欲仁而得仁,又焉贪?君子无众寡,无小大,无敢慢,孔曰:“言君子不以寡小而慢也。”斯不亦泰而不骄乎?君子正其衣冠,尊其瞻视,俨然人望而畏之,斯不亦威而不猛乎?”子张曰:“何谓四恶?”子曰:“不教而杀谓之虐,不戒视成谓之暴,马曰:“不宿戒而责目前成,为视成。”慢令致期谓之贼,孔曰:“与民无信而虚刻期。”犹之与人也,出纳之吝谓之有司。”孔曰:“谓财物俱当与人,而吝啬於出纳惜难之,此有司之任耳,非人君之道。”

  [疏]“子张”至“有司”。

  ○正义曰:此章论为政之理也。“子张问於孔子曰:何如斯可以从政矣?子曰:尊五美,屏四恶,斯可以从政矣”者,屏,除也。子张问其政术,孔子答曰:当尊崇五种美事,屏除四种恶事,则可也。“子张曰:何谓五美”者,未知其目,故复问之。“子曰:君子惠而不费,劳而不怨,欲而不贪,泰而不骄,威而不猛”者,此孔子为述五美之目也。“子张曰:何谓惠而不费”者,子张虽闻其目,犹未达其理,故复问之。“子曰:因民之所利而利之,斯不亦惠而不费乎”者,此孔子为说其惠而不费之一美也。民居五土,所利不同。山者利其禽兽,渚者利其鱼盐,中原利其五谷。人君因其所利,使各居其所安,不易其利,则是惠爱利民在政,且不费於财也。“择可劳而劳之,旦谁怨”者,孔子知子张未能尽达,故既答惠而不费,不须其问,即为陈其馀者。此说劳而不怨者也。择可劳而劳之,谓使民以时,则又谁怨恨哉!“欲仁而得仁,又焉贪”,此说欲而不贪也。言常人之欲,失在贪财。我则欲仁,而仁斯至矣,又安得为贪乎?“君子无众寡,无小大,无敢慢,斯不亦泰而不骄乎”者,此说泰而不骄也。常人之情,敬众大而慢寡小。君子则不以寡小而慢之也,此不亦是君子安泰而不骄慢乎?“君子正其衣冠,尊其瞻视,俨然人望而畏之,斯不亦威而不猛乎”者,此说威而不猛也。言君子常正其衣冠,尊重其瞻视,端居俨然,人则望而畏之,斯不亦虽有威严而不猛厉者乎?“子张曰:何谓四恶”者,子张未闻四恶之义,故复问之。“子曰:不教而杀谓之虐”者,此下孔子历答四恶也。为政之法,当先施教令於民,犹复宁申敕之。教令既治,而民不从,後乃诛也。若未尝教告而即杀之,谓之残虐。“不戒视成谓之暴”者,谓不宿戒而责目前成,谓之卒暴。“慢令致期谓之贼”者,谓与民无信,而虚刻期,期不至则罪罚之,谓之贼害。“犹之与人也,出纳之吝谓之有司”者,谓财物俱当与人,而人君吝啬於出纳而惜难之,此有司之任耳,非人君之道。

  孔子曰:“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也。孔曰:“命,谓穷达之分。”不知礼,无以立也。不知言,无以知人也。”马曰:“听言则别其是非也。”

  [疏]“孔子曰: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也。不知礼,无以立也。不知言,无以知人也。

  ○正义曰:此章言君子立身知人也。命,谓穷达之分。言天之赋命,穷达有时,当待时而动。若不知天命而妄动,则非君子也。礼者,恭俭庄敬,立身之本。若其不知,则无以立也。听人之言,当别其是非。若不能别其是非,则无以知人之善恶也。

下一页 

唐诗宋词 全唐诗 唐诗300首 史记 孔子 孟子 四书五经 联系培训机构 联系培训师

张律师感谢您的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