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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称施行12年的《劳动法》已过时
“农民工是不是劳动者?当然是。但是,目前的《劳动法》无法对他们的合法权益进行有效保护。”全国人大代表华岩说。
经大量调查,华岩在议案中列出了农民工权益受损的种种情况。他说,在浙江、江苏、河北等5省的一些纺织企业里,农民工每天都工作12小时,每月工时长达360小时,月均加班超时139小时,是法定允许加班最高时限的3.86倍。而且,超时加班还不能按规定领到加班工资。
华岩说,现行《劳动法》在实际操作中,往往只能对城市的非农业劳动者起到保护的作用,而对目前1亿多名进城农民工不能有效保护,因此必须根据目前的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全国人大代表蒋婉求也提出了要求修改现行《劳动法》的议案。
她在议案中提出,现行《劳动法》是1994年颁布的。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多种所有制经济迅猛发展,劳动关系日益多元化、复杂化。亿万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有效的保护以及劳资冲突,已经成为社会焦点问题,成为新的社会矛盾,而《劳动法》在调整这些新矛盾、新问题时显得力不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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