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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 卷七 离娄章句上
凡二十八章。 |
孟子曰:“人有恒言,皆曰‘天下国家’。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恒,胡登反。恒,常也。虽常言之,而未必知其言之有序也。故推言之,而又以家本乎身也。此亦承上章而言之,大学所谓“自天子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为是故也。 |
孟子曰:“道在尔而求诸远,事在易而求之难。人人亲其亲、长其长而天下平。”尔、迩,古字通用。易,去声。长,上声。亲长在人为甚迩,亲之长之在人为甚易,而道初不外是也。舍此而他求,则远且难而反失之。但人人各亲其亲、各长其长,则天下自平矣。
孟子曰:“居下位而不获于上,民不可得而治也。获于上有道:不信于友,弗获于上矣;信于友有道:事亲弗悦,弗信于友矣;悦亲有道:反身不诚,不悦于亲矣;诚身有道:不明乎善,不诚其身矣。获于上,得其上之信任也。诚,实也。反身不诚,反求诸身而其所以为善之心有不实也。不明乎善,不能即事以穷理。无以真知善之所在也。游氏曰:“欲诚其意,先致其知;不明乎善,不诚乎身矣。学至于诚身,则安往而不致其极哉?以内则顺乎亲,以外则信乎友,以上则可以得君,以下则可以得民矣。”是故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诚者,理之在我者皆实而无伪,天道之本然也;思诚者,欲此理之在我者皆实而无伪,人道之当然也。至诚而不动者,未之有也;不诚,未有能动者也。”至,极也。杨氏曰:“动便是验处,若获乎上、信乎友、悦于亲之类是也。”此章述中庸孔子之言,见思诚为修身之本,而明善又为思诚之本。乃子思所闻于曾子,而孟子所受乎子思者,亦與大學相表?,學者宜潛心焉。
孟子曰:“伯夷辟纣,居北海之滨,闻文王作,兴曰:‘盍归乎来!吾闻西伯善养老者。’太公辟纣,居东海之滨,闻文王作,兴曰:‘盍归乎来!吾闻西伯善养老者。’辟,去声。作、兴,皆起也。盍,何不也。西伯,即文王也。纣命为西方诸侯之长,得专征伐,故称西伯。太公,姜姓,吕氏,名尚。文王发政,必先鳏寡孤独,庶人之老,皆无冻馁,故伯夷、太公来就其养,非求仕也。二老者,天下之大老也,而归之,是天下之父归之也。天下之父归之,其子焉往?焉,于虔反。二老,伯夷、太公也。大老,言非常人之老者。天下之父,言齿德皆尊,如众父然。既得其心,则天下之心不能外矣。萧何所谓养民致贤以图天下者,暗与此合,但其意则有公私之辨,学者又不可以不察也。诸侯有行文王之政者,七年之内,必为政于天下矣。”七年,以小国而言也。大国五年,在其中矣。
孟子曰:“求也为季氏宰,无能改于其德,而赋粟倍他日。孔子曰:‘求非我徒也,小子鸣鼓而攻之可也。’求,孔子弟子冉求。季氏,鲁卿。宰,家臣。赋,犹取也,取民之粟倍于他日也。小子,弟子也。鸣鼓而攻之,声其罪而责之也。由此观之,君不行仁政而富之,皆弃于孔子者也。况于为之强战?争地以战,杀人盈野;争城以战,杀人盈城。此所谓率土地而食人肉,罪不容于死。为,去声。林氏曰:“富其君者,夺民之财耳,而夫子犹恶之。况为土地之故而杀人,使其肝脑涂地,则是率土地而食人之肉。其罪之大,虽至于死,犹不足以容之也。”故善战者服上刑,连诸侯者次之,辟草莱、任土地者次之。”辟与辟同。善战,如孙膑、吴起之徒。连结诸侯,如苏秦、张仪之类。辟,开垦也。任土地,谓分土授民,使任耕稼之责,如李悝尽地方,商鞅开阡陌之类也。
孟子曰:“存乎人者,莫良于眸子。眸子不能掩其恶。胸中正,则眸子了焉;胸中不正,则眸子眊焉。眸,音牟。了,音了。眊,音耄。良,善也。眸子,目瞳子也。了,明也。眊者,蒙蒙,目不明之貌。盖人与物接之时,其神在目,故胸中正则神精而明,不正则神散而昏。听其言也,观其眸子,人焉廋哉?”焉,于虔反。廋,音搜。廋,匿也。言亦心之所发,故幷此以观,则人之邪正不可匿矣。然言犹可以伪为,眸子则有不容伪者。
孟子曰:“恭者不侮人,俭者不夺人。侮夺人之君,惟恐不顺焉,恶得为恭俭?恭俭岂可以声音笑貌为哉?”恶,平声。惟恐不顺,言恐人之不顺己。声音笑貌,伪为于外也。
淳于髡曰:“男女授受不亲,礼与?”孟子曰:“礼也。”曰:“嫂溺则援之以手乎?”曰:“嫂溺不援,是豺狼也。男女授受不亲,礼也;嫂溺援之以手者,权也。”与,平声。援,音爰。淳于,姓;髡,名;齐之辩士。授,与也。受,取也。古礼,男女不亲授受,以远别也。援,救之也。权,称锤也,称物轻重而往来以取中者也。权而得中,是乃礼也。曰:“今天下溺矣,夫子之不援,何也?”言今天下大乱,民遭陷溺,亦当从权以援之,不可守先王之正道也。曰:“天下溺,援之以道;嫂溺,援之以手。子欲手援天下乎?”言天下溺,惟道可以捄之,非若嫂溺可手援也。今子欲援天下,乃欲使我枉道求合,则先失其所以援之之具矣。是欲使我以手援天下乎?此章言直己守道,所以济时;枉道殉人,徒为失己。
公孙丑曰:“君子之不教子,何也?”不亲教也。孟子曰:“势不行也。教者必以正;以正不行,继之以怒;继之以怒,则反夷矣。‘夫子教我以正,夫子未出于正也。’则是父子相夷也。父子相夷,则恶矣。夷,伤也。教子者,本为爱其子也,继之以怒,则反伤其子矣。父既伤其子,子之心又责其父曰:‘夫子教我以正道,而夫子之身未必自行正道。”则是子又伤其父也。古者易子而教之。易子而教,所以全父子之恩,而亦不失其为教。父子之间不责善。责善则离,离则不祥莫大焉。”责善,朋友之道也。王氏曰:“父有争子,何也?所谓争者,非责善也。当不义则争之而已矣。父之于子也如何?曰,当不义,则亦戒之而已矣。”
孟子曰:“事孰为大?事亲为大;守孰为大?守身为大。不失其身而能事其亲者,吾闻之矣;失其身而能事其亲者,吾未之闻也。守身,持守其身,使不陷于不义也。一失其身,则亏体辱亲,虽日用三牲之养,亦不足以为孝矣。孰不为事?事亲,事之本也;孰不为守?守身,守之本也。事亲孝,则忠可移于君,顺可移于长。身正,则家齐、国治、而天下平。曾子养曾皙,必有酒肉。将彻,必请所与。问有余,必曰‘有’。曾皙死,曾元养曾子,必有酒肉。将彻,不请所与。问有余,曰‘亡矣’。将以复进也。此所谓养口体者也。若曾子,则可谓养志也。养,去声。复,扶又反。此承上文事亲言之。曾皙,名点,曾子父也。曾元,曾子子也。曾子养其父,每食必有酒肉。食毕将彻去,必请于父曰:“此余者与谁?”或父问此物尚有余否?必曰“有”。恐亲意更欲与人也。曾元不请所与,虽有言无。其意将以复进于亲,不欲其与人也。此但能养父母之口体而已。曾子则能承顺父母之志,而不忍伤之也。事亲若曾子者,可也。”言当如曾子之养志,不可如曾元但养口体。程子曰:“子之身所能为者,皆所当为,无过分之事也。故事亲若曾子可谓至矣,而孟子止曰可也,岂以曾子之孝为有余哉?”
孟子曰:“人不足与适也,政不足间也。惟大人为能格君心之非。君仁莫不仁,君义莫不义,君正莫不正。一正君而国定矣。”适,音谪。间,去声。赵氏曰:“适,过也。间,非也。格,正也。”徐氏曰:“格者,物之所取正也。书曰:‘格其非心。’”愚谓间字上亦当有与字。言人君用人之非,不足过?;行政之失,不足非间。惟有大人之德,则能格其君心之不正以归于正,而国无不治矣。大人者,大德之人,正己而物正者也。程子曰:“天下之治乱,系乎人君之仁与不仁耳。心之非,即害于政,不待乎发之于外也。昔者孟子三见齐王而不言事,门人疑之。孟子曰:‘我先攻其邪心,心既正,而后天下之事可从而理也。’夫政事之失,用人之非,知者能更之,直者能谏之。然非心存焉,则事事而更之,后复有其事,将不胜其更矣;人人而去之,后复用其人,将不胜其去矣。是以辅相之职,必在乎格君心之非,然后无所不正;而欲格君心之非者,非有大人之德,则亦莫之能也。”
孟子曰:“有不虞之誉,有求全之毁。”虞,度也。吕氏曰“行不足以致誉而偶得誉,是谓不虞之誉。求免于毁而反致毁,是谓求全之毁。言毁誉之言,未必皆实,修己者不可以是遽为忧喜。观人者不可以是轻为进退。”
孟子曰:“人之易其言也,无责耳矣。”易,去声。人之所以轻易其言者,以其未遭失言之责故耳。盖常人之情,无所惩于前,则无所警于后。非以为君子之学,必俟有责而后不敢易其言也。然此岂亦有为而言之与?
孟子曰:“人之患在好为人师。”好,去声。王勉曰:“学问有余,人资于己,以不得已而应之可也。若好为人师,则自足而不复有进矣,此人之大患也。”
乐正子从于子敖之齐。子敖,王驩字。乐正子见孟子。孟子曰:“子亦来见我乎?”曰:“先生何为出此言也?”曰:“子来几日矣?”曰:“昔昔。”曰:“昔昔,则我出此言也,不亦宜乎?”曰:“舍馆未定。”曰:“子闻之也,舍馆定,然后求见长者乎?”长,上声。昔者,前日也。馆,客舍也。王驩,孟子所不与言者,则其人可知矣。乐正子乃从之行,其失身之罪大矣;又不早见长者,则其罪又有甚者焉。故孟子姑以此责之。曰:“克有罪。”陈氏曰:“乐正子固不能无罪矣,然其勇于受责如此,非好善而笃信之,其能若是乎?世有强辩饰非,闻谏愈甚者,又乐正子之罪人也。”
孟子谓乐正子曰:“子之从于子敖来,徒餔啜也。我不意子学古之道,而以餔啜也。”餔,博孤反。啜,昌悦反。徒,但也。餔,食也。啜,饮也。言其不择所从,但求食耳。此乃正其罪而切责之。
孟子曰:“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赵氏曰:“于礼有不孝者三事:谓阿意曲从,陷亲不义,一也;家贫亲老,不为禄仕,二也;不娶无子,绝先祖祀,三也。三者之中,无后为大。”舜不告而娶,为无后也,君子以为犹告也。”为无之为,去声》。舜告焉则不得娶,而终于无后矣。告者礼也。不告者权也。犹告,言与告同也。盖权而得中,则不离于正矣。范氏曰:“天下之道,有正有权。正者万世之常,权者一时之用。常道人皆可守,权非体道者不能用也。盖权出于不得已者也,若父非瞽瞍,子非大舜,而欲不告而娶,则天下之罪人也。”
孟子曰:“仁之实,事亲是也;义之实,从兄是也。仁主于爱,而爱莫切于事亲;义主于敬,而敬莫先于从兄。故仁义之道,其用至广,而其实不越于事亲从兄之间。盖良心之发,最为切近而精实者。有子以孝弟为为仁之本,其意亦犹此也。智之实,知斯二者弗去是也;礼之实,节文斯二者是也;乐之实,乐斯二者,乐则生矣;生则恶可已也,恶可已,则不知足之蹈之、手之舞之。”乐斯、乐则之乐,音洛。恶,平声。斯二者,指事亲从兄而言。知而弗去,则见之明而守之固矣。节文,谓品节文章。乐则生矣,谓和顺从容,无所勉强,事亲从兄之意油然自生,如草木之有生意也。既有生意,则其畅茂条达,自有不可遏者,所谓恶可已也。其又盛,则至于手舞足蹈而不自知矣。此章言事亲从兄,良心真切,天下之道,皆原于此。然必知之明而守之固,然后节之密而乐之深也。
孟子曰:“天下大悦而将归己。视天下悦而归己,犹草芥也。惟舜为然。不得乎亲,不可以为人;不顺乎亲,不可以为子。言舜视天下之归己如草芥,而惟欲得其亲而顺之也。得者,曲为承顺以得其心之悦而已。顺则有以谕之于道,心与之一而未始有违,尤人所难也。为人盖泛言之,为子则愈密矣。舜尽事亲之道而瞽瞍厎豫,瞽瞍厎豫而天下化,瞽瞍厎豫而天下之为父子者定,此之谓大孝。”底,之尔反。瞽瞍,舜父名。厎,致也。豫,悦乐也。瞽瞍至顽,尝欲杀舜,至是而厎豫焉。书所谓“不格奸亦允若”是也。盖舜至此而有以顺乎亲矣。是以天下之为子者,知天下无不可事之亲,顾吾所以事之者未若舜耳。于是莫不勉而为孝,至于其亲亦厎豫焉,则天下之为父者,亦莫不慈,所谓化也。子孝父慈,各止其所,而无不安其位之意,所谓定也。为法于天下,可传于后世,非止一身一家之孝而已,此所以为大孝也。李氏曰:“舜之所以能使瞽瞍厎豫者,尽事亲之道,其为子职,不见父母之非而已。昔罗仲素语此云:‘只为天下无不是厎父母。’了翁闻而善之曰:‘惟如此而后天下之为父子者定。彼臣弒其君、子弒其父者,常始于见其有不是处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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