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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亿万富翁培训费的“性质” 

  《京华时报》报道:30位拥有亿万资产的老总齐聚清华经管学院,开始接受为期12天的封闭式脱产学习,这是某省人事厅在清华首次建立非公有制经济人才培训基地,专门针对“草根X商”量身定制培训课程。培训班每年至少2期,12天课时共42万元,学费由省政府出资。

  政府组织这样的培训班并付出一笔财政成本,其“收益率”想必可观,故其“理由”也较为过硬。完全可作下列推想:这些亿万富翁经培训后素质大大提高从而经营业绩飙升,向地方纳税的增加额也许远大于此项财政支出,政府无疑能从中赚它一笔;政府主动“埋单”培训私营老板,不仅可落个“培养人才、爱惜人才”的好名声,客观上也能形成一种“人才”导向,甚至能和“改善投资环境”沾上边儿......然而,即使再列出十条八条的正面理由,似乎还是无法回答一个基本问题:地方政府的这笔财政支出,究竟算是一个什么性质?其财政学的理论依据以及现行的法规依据又是什么?

  对于地方政府出资送官员出国培训的做法,曾引起过诸多质疑和评说。无论质疑与评说是否全面,纳税人对政府如何花钱进行关注和评说,这种天然的权力是任何人都没理由怀疑和诋毁的。两厢比较,政府出资培训亿万富翁似乎比培训官员更缺乏理由。官员的观念转变和素质提升,确实是政府必须考虑的事儿,甚至可认为是政府的内部事务,因此为培训官员出资尚在情理之中;而提高民营老板素质的事儿政府也要管而且主动埋单,则已在情理之外,因为从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看,政府的责任主要是制定规则、维护秩序、改善环境等等。假如说需要对民营企业家素质、才能进行评价,那么评价的主体以及评价机制只能是市场而不是政府。假如企业家们从生存发展需要出发,意识到提高自身素质迫在眉睫,完全可自找门路,此与政府基本无干。

  看来,怎样花钱是下一步政府观念转变和行为方式转变的重要内容和敏感内容之一,也是难点之一。虽然政府花的是纳税人的钱、政府系受公众委托而打理公共资金以及提倡“公共财政”理念等等,在“理论”上早已不再存在疑义,但在部分地方党政官员心目中,财政的钱几乎等于自己口袋里的钱。只要能找到一个自认为说得过去的理由,钱想怎么花就可以怎么花。具体到出资培训亿万富翁这档子事儿,恐怕压根儿没一人曾意识到:这笔钱该不该花,是否应征求一下公众意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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