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律师欢迎您的访问。
有效培训这么做(下)
看起来,这个分析结果很难让一些部门主管接受:我只要组织技能合格的人来完成特定的任务,为公司提供特定的贡献,为什么学员行为改变的过程也要我来监控和管理呢?管理的有效性首先体现在结果的恰当上,也就是绩效。没有绩效,管理就是没有价值的。因此,绩效就可以理解为我们做事之前计划要达成的那个目标。
我们没有办法直接来改善绩效,一定要透过做事的人来体现,准确地说,改善绩效的根本在于做事的人的行为改变。要实现这种行为改变,至少要具备两个条件:改变的意愿和改变的能力。前者培训没有办法来解决,后者可以通过培训来解决(当然要在获得员工意愿的基础上)。通过恰当的培训设计(不过是基于明确的目标、特定的学员状况安排内容和教学),可以保证员工在离开培训地点时具备改变行为的能力。
但紧接着的问题就是,员工要用这些能力来改变自己已有的思维、行为习惯--打破一种旧习惯,建立新的习惯,这需要时间、过程、毅力以及必要的指导。这个过程中,培训管理部门事实上没有足够的资源来管控、帮助学员。如果只是依靠学员的力量很容易流于失败,此时一定要部门主管担负起管控的责任来,保证员工建立起新的行为习惯,进而改善绩效。
整个过程中,绩效改善是最终的目标,它决定了行为改变的目的,而行为改变决定了改变行为所需要的能力,这些能力就是设计、实施培训的目标。从中很容易看出,因为培训的最终着眼点在绩效上,培训的目标性非常明确,这种明确往往是有效性的必要条件。
增强培训有效性的一种方法是,在培训需求分析上认真分析培训的"需要"和"想要"。按照心理学的说法,需要是最基本的内在动力,就像化学中对原子的定义--不可分割一样,管理的对象达到人的需要的层次,基本上也就到底了。需要是特定的、有限的(如马斯洛的5层次理论、赫茨伯格的双因素理论指出的5个、2个一样)。而"想要"则是为了满足特定的"需要"而有必要采取的行动。较需要来说,"想要"则多得多,因为解决同一种"需要"有许多种办法。而且,某种"想要"不一定就能解决具体的、特定的"需要"。如此一来,如果培训管理部门只是根据部门的"需求"(实际上只是"想要")来计划、实施培训,很有可能产生这样的结果:培训执行了,也实现了培训的目标,学员却不具备真正解决自己面临的绩效问题的能力,自然也无法实现我们需要的行为改变乃至绩效提升。
曾有采购部门主管要求对其部门人员进行采购谈判的培训。但经过培训管理人员的深入调研发现,所谓的"谈判能力欠缺"表现出来的症状是,采购人员往往无法在特定的质量水平、交货周期基础上确定恰当的价格,因此就丧失了谈判所应秉持的标准,自然也就没有办法来驾驭谈判。经过这一番沟通,培训管理部门建议采购部门确定不同质量水平、交货周期下的价格标准,据此和供应商进行谈判。在这个例子中,采购谈判培训是"想要","需要"是采购人员能够根据供应商的特定情况,确定恰当的质量水平。采购部门的"想要"并不能解决自己的"需要"。如果培训管理部门只是根据采购部门的"想要"来实施培训,尽管员工掌握了一些谈判的技巧,但对解决自己真正的需要却是无济于事的。
学员导向的课程设计和实施
加上了绩效导向,解决了培训的目的性问题。接下来的问题是,如何通过恰当的课程设计来达到学员具备改变自身行为的能力。将此作为问题提出来,似乎有些不合时宜:如今的培训市场空前繁荣,各种课程琳琅满目,加上国内绝大多数企业是在"中国制造"的名衔下发展,企业之间的课程普适性也非常强。因为培训市场属于"知识经济"下的新兴市场,培训吸引着越来越多的才俊们介入,因此课程的设计本来不是什么问题。
但问题恰恰就在这里:许多课程的设计并不能解决学员具备改变行为的能力的问题。根据"绩效=态度+知识+技能"的通常说法,培训不外乎态度教育、知识传授和技能培养三类。"事非经过不知难",没有恰当的转化途径,事实上态度教育和知识传授的效果无法转化为改变行为的能力,而只有具备了改变行为的能力,才能实现绩效改善的目的。我们常常看到的情形是,许多公司将知识传授、态度教育的课程(最简单的就是VCD盘片)作为培训的主要方式,放在真正的技能培养上来看,这只是完成了第一步。
松下公司将"教人五步"作为技能培养的主要方式。一是"讲给他听",告诉他应该怎样做。二是"做给他看",也就是给他做示范。三是"让他做做看",也就是让学员自己实践,讲师提供必要的辅导和帮助。四是"表扬他一下",就是结合学员的学员进展适时予以评估,保持他们的积极性。五是"回头看一下",就是在一段时间后,讲师或主管要督察一下学员技能的运用和发展的情况。五个阶段的任何一个环节没有取得应有的效果时,绝不进入下一个环节。如此严格的教学设计,事实上确保了学员在离开培训地点时的收获。对照这种课程设计来看,讲授只是第一步。
只有通过恰当的设计--一套表单、一套行动计划、一套工作流程规范等等,加上一以贯之的落实,才能保证态度、知识转化为能力。只有讲授没有后续的设计和执行,许多培训事实上没有能够体现出来的效果而被判作"无效",其实都是水到渠成的。如果指望用这样的培训来谋求总经理认可的培训绩效,恐怕永远无法避开本文开始描述的那种尴尬境地。
另一个值得注意的不良倾向是,课程的设计应该以学员为主体,也就是"学员是讲师的客户"的观念,讲师的课程设计不能以自己擅长的方式展开,以讲授的便利展开,而应该根据学员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的设计教学过程。我们常常能听到对讲师优劣的评价是此人的背景如何、曾经在本领域取得了怎样不凡的业绩,以及演讲技巧如何的高明,而不是讲师的课程设计如何润物无声的满足了自己的培训需求。
教学界常常说的一句话是,专家是最差的老师。其中的含义是,老师是根据学员的实际情况因材施教,人各个不同,因此需要的教学方法也各个不同。一定程度上说,讲师不一定是某个具体领域的专家,只要是教学设计和实施的专家即可。也就是说,讲师不一定需要在机械、化工等行业的精深造诣,只要自己擅长将机械、化工等行业的知识、技能通过恰当的方式传递给学员即可。专业和教学,这是两部分能力。反观专家的教学,往往容易因为自己对讲述内容的擅长而陷入"以我为主"的模式中,不能从学员的需要出发,却要通过学员体现自己的教学是有效的,岂不是悖论?
这样分析有人说的"超过20个人的公开课我基本不参加"是很有道理的。
解决问题的时候,我们常常发现,大量的精力花费在确定真正的问题以及原因是什么,只有问题、形成问题的原因足够具体,解决问题才能容易起来。放在培训中来,只有将培训的目标、培训中涉及到的各个环节的目标设定得足够具体,最终的效果评估才是可行的、准确的。因为从绩效到培训目标设定、课程目标设定是环环相扣的,操作起来才是有的放矢的,最终的培训效果才是可以预期的。
绩效导向的培训,正是有效的培训。
更多
张律师感谢您的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