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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青务工者参加技能培训合格可获最高500元补贴

 外地来青的农民工如果参加政府组织的技能培训,考核合格后可获得最高500元的补贴。记者今天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中央财政今年拨给青岛800万元专项资金用来培训外地来青农民工,为使这笔资金真正惠及外来农民工,日前,本市出台了外地来青农民工职业培训政府补贴政策。 


政策规定,凡年满18周岁,外地来青在本市城镇各类企业务工的农村劳动者均可报名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其中,经职业技能鉴定合格,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自谋职业的,可享受政府给予的一次性培训费补贴。 

据了解,技能培训包括职业资格培训和专项技能培训,对于参加职业资格培训并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按照每人不超过500元的标准给予培训费补贴;对于参加专项技能培训并鉴定合格的,按照每人不超过200元的标准给予培训费补贴。已参加本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并享受了政府培训补贴的,不再享受该项培训费补贴;行业、企业组织培训的,培训费先由用人单位垫付;培训基地组织培训的,原则上采取个人先交费,后报销的方式。培训结束后,对考核鉴定合格的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由行业、企业或培训基地申请培训费补贴。 

此次对外来农民工的职业培训主要采取两种形式:一是行业、企业组织培训。具备培训条件的行业、企业,可自行组织开展本行业、企业外来农民工的职业培训。不具备培训条件或因培训人数少,难以自行组织培训的行业、企业,可委托经市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促进就业培训基地、劳动预备制培训基地和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统称培训基地)进行培训;二是外来农民工根据自己从事职业(工种)的需要,自主选择培训基地参加培训。目前本市可承担培训任务的基地有四类,包括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77个、促进就业培训基地22个、劳动预备制培训基地17个和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2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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