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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籀》十五篇。周宣王太史作大篆十五篇,建武时亡六篇矣。 《八体六技》。 《苍颉》一篇。 上七章,秦丞相李斯作;《EBBC历》六章,车府令赵高作;《博学》七章,太史令胡母敬作。 《凡将》一篇。司马相如作。 《急就》一篇。元帝时黄门令史游作。 《元尚》一篇。成帝时将作大匠李长作。 《训纂》一篇。扬雄作。 《别字》十三篇。 《苍颉传》一篇。 扬雄《苍颉训纂》一篇。 杜林《苍颉训纂》一篇。 杜林《苍颉故》一篇。 凡小学十家,四十五篇。入扬雄、杜林二家二篇。 《易》曰:“上古结绳以治,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百官以治,万民以察,盖取诸《B12F》。”“B12F,扬于王庭”,言其宣扬于王者朝廷,其用最大也。古者八岁入小学,故《周官》保氏掌养国子,教之六书,谓象形、象事、象意、象声、转注、假借,造字之本也。汉兴,萧何草律,亦著其法,曰:“太史试学童,能讽书九千字以上,乃得为史。又以六体试之,课最者以为尚书、御史、史书令史。吏民上书,字或不正,辄举劾。”六体者,古文、奇字、篆书、隶书、缪篆、虫书,皆所以通知古今文字,摹印章,书幡信也。古制,书必同文,不知则阙,问诸故老,至于衰世,是非无正,人用其私。故孔子曰:“吾犹及史之阙文也,今亡矣夫!”盖伤其浸不正。《史籀篇》者,周时史官教学童书也,与孔氏壁中古文异体。《苍颉》七章者,秦丞相李斯所作也;《爰历》六章者,车府令赵高所作也;《博学》七章者,太史令胡母敬所作也;文字多取《史籀篇》,而篆体复颇异,所谓秦篆者也。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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