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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班固 汉书

 
与丧,改立壬公。东井,秦也。”八月,天狗下梁野,是岁诛反者周殷长安市。其七年六月,文帝崩。其十一月戊戌,土、水合于危。占曰:“为雍沮,所当之国不可举事用兵,必受其殃。一曰将覆军。危,齐也。”其七月,火东行,行毕阳,环毕东北,出而西,逆行至昴,即南乃东行。占曰:“为丧死寇乱。毕、昴,赵也。”

  孝景元年正月癸酉,金、水合于婺女。占曰:“为变谋,为兵忧。婺女,粤也,又为齐。”其七月乙丑,金、木、水三合于张。占曰:“外内有兵与丧,改立王公。张,周地,今之河南也,又为楚。”其二年七月丙子,火与水晨出东方,因守斗。占曰:“其国绝祀。”至其十二月,水、火合于斗。占曰:“为淬,不可举事用兵,必受其殃。”一曰:“为北军,用兵举事大败。斗,吴也,又为粤。”是岁彗星出西南。其三月,立六皇子为王,王淮阳、汝南、河间、临江、长沙、广川。其三年,吴、楚、胶西、胶东、淄川、济南、赵七国反。吴、楚兵无至攻梁,胶西、胶东、淄川三国攻围齐。汉遣大将军周亚夫等戍止河南,以候吴、楚之敝,遂败之。吴王亡走粤,粤攻而杀之,平阳侯败三国之师于齐,咸伏其辜,齐王自杀。汉兵以水攻赵城,城坏,王自杀。六月,立皇子二人,楚元王子一人为王,王胶西、中山、楚。徙济北为淄川王,淮阳为鲁王,汝南为江都王。七月,兵罢。天狗下,占为“破军杀将。狗,又守御类也,天狗所降,以戒守御。”吴、楚攻梁,梁坚城守,遂伏尸流血其下。

  三年,填星在娄,几入,还居奎,奎,鲁也。占曰:“其国得地为得填。”是岁鲁为国。

  四年七月癸未,火入东并,行阴,又以九月己未入舆鬼,戊寅出。占曰:“为诛罚,又为火灾。”后二年,有栗氏事。其后未央东阙灾。

  中元年,填星当在觜觿,参,去居东井。占曰:“亡地,不乃有女忧。”其二年正月丁亥,金、木合于觜觿,为白衣之会。三月丁酉,彗星夜见西北,色白,长丈,在觜觿,且去益小,十五日不见。占曰:“必有破国乱君,伏死其辜。觜觿,梁也。”其五月甲午,金、木俱在东进。戊戌,金去木留,守之二十日。占曰:“伤成于戊。木为诸侯,诛将行于诸侯也。”其六月壬戌,蓬星见西南,在房南,去房可二丈,大如二斗器,色白;癸亥,在心东北,可长丈所;甲子,在尾北,可六丈;丁卯,在箕北,近汉,稍小,且去时,大如桃。壬申去,凡十日。占曰:“蓬星出,必有乱臣。房、心间,天子宫也。”是时,梁王欲为汉嗣,使人杀汉争臣袁盎。汉按诛梁大臣,斧戊用。梁王恐惧,布车入关,伏斧戊谢罪,然后得免。

  中三年十一月庚午夕,金、火合于虚,相去一寸。占曰:“为铄,为丧。虚,齐也。”

  四年四月丙申,金、木合于东井。占曰:“为白衣之会。井,秦也。”其五年四月乙巳,水、火合于参。占曰:“国不吉。参,梁也。”其六年四月,梁孝王死。五月,城阳王、济阴王死。六月,成阳公主死。出入三月,天子四衣白,临邸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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