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律师欢迎您的访问。
孝武皇帝,景帝中子也,母曰王美人。年四岁立为胶东王。七岁为皇太子,母为皇后。十六岁,后三年正月,景帝崩。甲子,太子即皇帝位,尊皇太后窦氏曰太皇太后,皇后曰皇太后。三月,封皇太后同母弟田分、胜皆为列侯。 建元元年冬十月,诏丞相、御史、列侯、中二千石、二千石、诸侯相举贤良方正直言极谏之士。丞相绾奏:“所举贤良,或治申、商、韩非、苏秦、张仪之言,乱国政,请皆罢。”奏可。 春二月,赦天下。赐民爵一级。年八十复二算,九十复甲卒。行三铢钱。 夏四月己已,诏曰:“古之立孝,乡里以齿,朝廷以爵,扶世导民,莫善于德。然即于乡里先耆艾,奉高年,古之道也。今天下孝子、顺孙愿自竭尽以承其亲,外迫公事,内乏资财,是以孝心阙焉,朕甚哀之。民年九十以上,已有受鬻法,为复子若孙,令得身帅妻妾遂其供养之事。” 五月,诏曰:“河海润千里。其令祠官修山川之祠,为岁事,曲加礼。” 赦吴、楚七国帑输在官者。 秋七月,诏曰:“卫士转置送迎二万人,其省万人。罢苑马,以赐贫民。” 议立明堂。遣使者安车蒲轮,束帛加璧,征鲁申公。 二年冬十月,御史大夫赵绾坐请毋奏事太皇太后,及郎中令王臧皆下狱,自杀。丞相婴、太尉分免。 春二月丙戌朔,日有蚀之。 夏四月戊申,有如日夜出。 初置茂陵邑。 三年春,河水溢于平原,大饥,人相食。 赐徙茂陵者户钱二十万,田二顷。初作便门桥。 |
张律师感谢您的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