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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人员培训计划:一线检察官4年内全部轮训 

新华网北京11月24日电(记者杨维汉)今后4年内,检察机关将以业务部门一线检察官为重点,开展各类专项业务培训,把各业务部门的一线检察官和其他业务骨干轮训一遍,着力增强办案技能。 

这是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出台的《2004年—2007年全国检察人员培训计划》(以下简称《培训计划》)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记者24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培训计划》是检察机关第一个专门规定岗位培训的中期规划,明确规定了今后4年检察人员培训的目标任务、基本要求和主要措施。 

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加强教育培训是检察机关全面落实检察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的客观需要,是推进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的基本要求,是检察机关实施人才强检战略的重要举措。今后一段时期检察教育培训工作要以公正执法为核心,以执法能力建设为重点,按照围绕大局、紧扣业务、服务队伍、面向基层、加强西部的要求,大力开展正规化分类培训,强化人才培养,深化学历教育,进一步优化队伍文化专业结构,提高检察队伍整体素质。 

《培训计划》规定,一线检察官要加强侦查监督和公诉业务培训,强化大局意识、证据意识和打击与保护并重的观念,增强正确运用刑事政策和法律的能力,提高侦查监督和公诉水平;加强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专项业务培训,把着力点放在增强发现职务犯罪能力与各种侦查技能上,放在提高调查研究犯罪规律、提出有效预防对策和措施的能力上;加强诉讼监督专项业务培训,重点是强化干警的监督意识,提高监督能力,培养职业道德。 

《培训计划》提出:今后4年,检察机关将以检察长为重点,大力加强领导素能培训。轮训地方三级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在今年轮训完县级检察院检察长和主管自侦工作检察长的基础上,明年要轮训省、地两级检察院的检察长,重点增强“一把手”把握大局、推进业务、加强队伍和抓好基层的能力。《培训计划》还就检察机关强化领导素能培训、大力组织专项业务培训、认真开展任职资格培训、扎实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大力培训西部和基层干警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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