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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广电总局培训中心招聘启事

国家广电总局培训中心,是广电总局直属事业单位, 也是全国广播影视系统规模最大的培训教育机构。培训中心立足国家广 电总局,面向全国广电系统开展多种层次、类型的广播影视政策培训与业务培训。因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本次招聘的岗位、人数及职位要求:


1、党政干部培训主管(1人):

大学本科以上,中共党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条件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具有良好的政治理论基础及广播影视或相关专业知识;具有广播影视或相关行业从业经验;具有党务或行政管理工作经验;能在党校进修班培训期间在顺义基地履行管理职责;具有良好的组织能力和人际沟通能力;具有良好的文字写作功底,能熟练撰写各类文案,具有较好的英语应用水平。符合以上条件者,可正式调入总局培训中心(总局党校),待试用期满经考查合格后,可任命为副处级组织员。


2、培训项目主管(1人):


大学本科以上,年龄35周岁以下,三年以上工作经验;熟悉广播影视或相关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文字写作能力,能熟练撰写各类文案;获得英语六级以上证书,能熟练使用英语;具有较强的市场策划和市场营销能力;具有出色的组织协调、团队合作及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熟练使用Word/Power Point/Excel等办公软件。具有广播影视行业、培训教育行业从业经历且业绩突出者,将被优先考虑。


以上招聘岗位要求应聘人品德优良,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责任意识,团队精神和创新能力。


二、注意事项:

1、有意者,请于2006年2月28日前,将应聘资料邮寄或E-mail至总局培训中心:


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2号国家广电总局培训中心(邮编:100866)

应聘资料请附近期照片一张和相关学历证明复印件,简历内容须真实有效,并在信件或邮件上标明应聘职位。因本中心人事部门人员有限,恕不接待电话及上门访问,请应聘者谅解。

2、经初审符合条件者,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和方式。

国家广电总局培训中心
2006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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