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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台湾关系法 与台湾关系法 《与台湾关系法》是美国总统卡特于一九七九年四月十日签署生效的一项立法。 一九七九年一月一日中美两国正式建立外交关系,同时美国政府宣布与台湾断交、终止美台“共同防御条约”、从台湾撤出美国军队。 一月二十六日卡特总统提出《与台湾关系法》议案,美国国会众、参两院分别于三月二十八日、二十九日通过《与台湾关系法》。 《与台湾关系法》声称:“美国作出同中国建立外交关系的决定是以台湾的前途将以和平方式决定这种期望为基础的;凡是企图以和平以外的方式来解决台湾问题的努力,都将会威胁西太平洋地区的和平与安全,引起美国的严重关注。”并提出要向台湾提供“防御性武器”,使之“保持抵御会危及台湾人民的安全或社会、经济制度的任何诉诸武力的行为或其他强制形式的能力”。 《与台湾关系法》继续将台湾当作“国家”对待,《与台湾关系法》违反了中美两国建交时双方同意的原则以及美方的承诺,《与台湾关系法》是对中国内政的公然干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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