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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东方飞行培训公司通过民航总局审定 

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为上海东方飞行培训有限公司颁发了《飞行训练合格证》。这是华东地区第一家单位通过《飞行训练中心合格审定规则》(即CCAR-142部)合格审定。 

为进一步规范国内飞行训练运行和管理,提高和稳定飞行训练质量,更好地适应民航快速发展和提高中国民航整体竞争能力,2005年民航总局对国内飞行培训单位进行了合格审定的要求。去年3月,上海东方飞行培训有限公司由总经理亲自挂帅成立了CCAR-142部合格审定领导小组,正式启动了申请合格审定的各项准备工作。经过一年多的努力,今年4月向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正式提出CCAR-142部合格审定的申请。 

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自接受上海东方飞行培训有限公司正式申请后,依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142部,对其训练管理手册、各审定机型飞行训练大纲以及相关教学课件和教学内容;教学管理和教学人员资格;训练设施的符合性情况等。文件审查和验证检查期间,局方审定人员还进入教学现场,选择性抽查了A320机型模拟机飞行教学实施过程以及对地面教学所涉及的飞行前讲评、地面大课和CBT教学进行了检查和观摩。经过全面审查,局方审定工作小组认为,该公司各项管理指标达到局方要求,经报管理局主管业务处室和主管领导批准,决定向该公司颁发《飞行训练合格证》。 

上海东方飞行培训有限公司是由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和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组建成立的一个专门培训民用航空飞行员的公司,长期以来坚持“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格训练”宗旨,努力做好飞行教学工作。此次,成功通过民航总局飞行训练中心合格审定,将有利于进一步规范飞行训练运行,提高和稳定训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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