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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室内建筑师培训招生(海南)
(本资格与国家将实行的室内注册建筑师挂勾)
室内建筑师主要是指从事建筑室内环境设计、装修、装饰、陈设的专业技术人员。随着社会的发展,室内建筑装饰行业正逐步走向规范化。为客观公正地鉴定室内设计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加强和规范设计队伍的建设、管理,充分发挥设计人员的积极作用,中国建筑学会室内设计分会已于2002年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了室内建筑师资格评审工作。根据《全国室内建筑师资格评审办法》的规定,对本专业和非本专业人员,在申报各级室内建筑师资格前,必须进行统一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申报,为此我中心决定于2006年10月在海口举办首期室内建筑师培训班。
一、全国室内建筑师(助理)培训班
1.培训对象:具有高中及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并从事室内装饰装修工作3年以上者;
2.开设培训课程:
中外建筑与室内设计简史、室内设计方法与程序、环境行为与室内、生态室内环境设计、概念设计与表达、方案设计与表达、施工图设计与表达、建筑制图、计算机辅助设计、专业写作与材料样板制作、室内光环境、室内声环境、室内装修设计防火、建筑装修材料、建筑装修构造、室内给排水、建筑电气、建筑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建设工程造价、建设项目管理、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等及相关讲座。
3.培训学时安排:
06年10月28日开培训班,共324课时(18周)
星期一、二、三的晚上20:00-22:00,星期六、日的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3.颁发培训证书:
参加中国建筑学会室内设计分会组织的考试,成绩合格,经专家评审通过可颁发中国建筑学会室内分会的“全国室内建筑师(助理)”证书。同时,可取得国家劳动部门颁发的职业技能培训结业证书。
二、全国室内建筑师(中、高级)培训班
1.中级培训招生对象:
① 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室内装饰装修工作二年以上者;
② 已取得国家相关装饰协会、部门颁发的“室内设计师”初级资格证书,并从事室内装饰设计二年以上者;③ 已取得全国室内建筑师“助理”证书者,并从事室内装饰设计二年以上者;
2.高级培训招生对象
①本专业及相关专业大专、本科以上学历,并从事装饰装修设计、施工管理工作五年以上者;
②本专业和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并从事室内装饰设计及施工管理工作2年以上者;
③已取得全国中级室内建筑师资格证书并从事装饰装修设计2年以上者;
④已取得国家相关装饰协会、部门颁发的“室内设计师”中级资格证书,并从事室内装饰设计五年以上者。
3.开设培训课程:
现代室内设计原理与方法、室内设计与绘画表现、室内环境与设备设施、装饰新材料及其应用、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及其讲座。优秀室内设计与案例分析交流、各学员原优秀设计作品剖析评价,老师与学员互动式教学。
4.培训学时安排:
06年10月28日开班,共72课时。共72课时(4周);星期一、二、三的晚上20:00-22:00,
星期六、日的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5.考试颁证:
由中国建筑学会室内设计分会组织考试,考试成绩经专家组评审,对成绩合格者,颁发中国建筑学会室内设计分会全国室内中、高级建筑师资格证书。同时,可取得国家劳动部门颁发的职业技能培训结业证书。
注:
同级考证:
①已经持有国家相关装饰协会、部门颁发的“室内设计师”资格证书者,随培训开班期间,自选科目再经规定课时的培训学习,经考核评审通过后亦可获得同级别“全国室内建筑师”资格证书。
② 本专业大专毕业者,可参加同级考证报考助理室内建筑师,考试成绩经评审合格者可颁发国家助理室内建筑师证。
三、培训报名地址:海口市和平南路59号海狮大厦十楼南方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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