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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学习贯彻监督法培训班在并举办
邀请杨景宇讲授监督法传达张宝顺对学习贯彻监督法的意见
本报12月4日讯(记者尚慧辉)省人大常委会学习贯彻监督法培训班今天在省城南宫举办,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杨景宇讲授监督法。
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纪馨芳传达了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宝顺对学习
贯彻监督法的意见并讲话,副主任薛军、曹馨仪、张铭、赵劲夫,副省长胡苏平及省人大常委会原领导张邦应、孙祥炎、王民、光敏、白陞参加了培训。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和省“一府两院”负责人,省人大工作与理论研究会理事、常务理事,各市、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也参加了培训。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于2006年8月27日由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将于2007年1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施行前的准备工作,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安排,我省举办了此次培训班。
杨景宇对立法过程、立法指导思想和立法原则、立法中的主要难点问题以及如何正确理解法律规定,实施中应当注意把握的问题和界限等,作了全面深刻的阐释。
张宝顺的意见中对全省认真学习贯彻监督法提出要求:全省各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的组成人员要带头学习监督法,全面深刻把握监督法的内容,扎实推进监督法的贯彻实施工作。
张宝顺要求: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切实保证人大监督工作的正确方向。要正确处理加强人大监督和坚持党的领导的关系,和支持“一府两院”依法开展工作的关系,和一切依靠人民、一切为了人民的关系。
纪馨芳就我省学习和贯彻监督法的问题作了讲话,曹馨仪宣读了《山西省人大机关贯彻实施监督法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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