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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三个转移:增强教育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
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是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的必然要求,也是保证税收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要求。增强干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是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核心问题。了解干部素质现状、掌握好干部思想认识状况、把握好社会发展和实际工作需求是决定教育培训重心、内容与方式的重要因素,是研究新形势下干部教育培训规律的客观要求。当前,将教育培训由集中型向分散型转移,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移,由粗放型向精细型转移,是增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的有效途径。
一、摸清和吃透干部素质现状是增强当前干部教育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前提和基础
只有深入调研、科学分析干部队伍的知识结构、学历结构、年龄结构、能力结构和税收工作岗位需要,全面掌握社会需求、组织需求、岗位需求、个人需求,才能对症下药、因地制宜地实施培训。通过调研,对延安市国税系统人员学历、年龄、岗位分布等进行结构分析,目前,在干部队伍素质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一是基础差、底子薄。全系统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毕业人数仅占总人数的11%,比例最低的县局仅占到3%.二是学历与能力不相称。目前,全系统干部大专以上学历占86%,通过在职脱产、自考、函授、电大或远程教育等方式取得学历的占89%,存在高学历低素质、高文凭低水平的问题。三是复合型人才缺乏。多数干部停留在能够适应自身岗位工作要求,一些业务尖子、工作骨干也只是本职工作岗位上的行家里手,对其他工作不能驾轻就熟,懂业务、会查账、能写作和会操作现代化办公设备的复合型人才较少。四是知识更新步伐缓慢。全系统1990年前参加工作的干部占66%,1994年机构分设后新增人员只占17%,一些干部掌握的基础知识日渐老化,不能适应目前工作的需要。
二、把握准、解决好干部的思想认识问题是增强当前干部教育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的核心和关键
目前,延安国税系统部分干部在学习的思想和认识方面,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不学、浅学、空学、死学。有的干部缺少学习的兴趣和热情,认为学与不学无所谓,借口没时间学习、学到的知识够用而放弃学习(此谓不学)。有的学习不刻苦,不钻研,浅尝辄止,浮光掠影,蜻蜓点水,满足于一知半解,不求学懂弄通、精益求精(此谓浅学)。有的把学习当作是完成任务,做表面文章,应付检查,满足于拿文凭、拿学历,学后不见能力提高(此谓空学)。有的理论与实际脱节,教条主义、本本主义严重,只求理论知识简单理解,而不去用或者不会用理论方法解决实际问题(此谓死学)。二是学习无力。有的干部学习的自觉性较差,处于被动学习状态,上面抓一抓下面学一学。集体学习还停留在坐一坐、念一念、听一听的老路上,学习培训、文件资料耗费了较大的人力、财力和物力,但对于干部能力的提高收效甚微,结果是事倍功半,劳而无功,学习无力。
延安市国税局党组根据实际情况,经过认真分析研究,将2007年确定为学习培训提高年,提出以人为本、以实为本,以需求为导向,以效能为中心,以创新为目标,以充分调动每名干部的学习自觉性和积极性为根本,转变学习观念,创新培训方法,健全长效机制,注重学用结合,进一步加强干部的理论学习和岗位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从而创建“轻松学习、愉快工作、健康生活、和谐发展”的充满活力的团队。这是现实的需要、履行责任的需要、使命的需要,是对延安国税系统干部素质现状理性思考后作出的决策,是全面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具体行动。因此,要牢固树立“两个观念”和“两种意识”,即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教育培训是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的第一需要的观念;树立抓好干部学习培训是促进发展的首要任务的意识,抓好干部素质提高是各级领导干部的一种历史责任的意识。积极探索适应当前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有效方法和途径,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实施三个转移是增强当前干部教育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的有效途径和主要措施
(一)集中型向分散型转移。就延安国税系统而言,就是改变过去单一的大包大揽、由下至上集中式培训方法,立足基层,把培训的重心转向基层、培训的任务转向基层、培训的方式转向基层,实行以各县局为单位组织培训的分散式培训方法,注重在岗学习、实践提高和工学互促。实施分散型转移,不但因为基层在很大程度上是发挥和体现税收职能的前沿阵地,基层干部素质影响着税收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而且因为延安国税系统93%的干部分布在基层,基层干部的整体素质目前又相对较弱。实施分散型转移,既是解决基层培训的应用和操作问题、增强教育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必然选择,也是延安市国税系统落实将税务教育培训工作的着眼点、着力点和着重点放在基层的具体行动。
1.在分散培训中,要建立并实施双岗促学制,即轮岗与分岗促学。所谓分岗就是把每个岗位分为主岗、协岗和学岗,主岗在干部素质和能力的要求上要高于协岗,协岗要高于学岗。以轮岗促使干部学习不同岗位所需的知识和技能,用分岗迫使每一名干部不断提升适应本职岗位的工作能力。
2.在实施培训时,要做好“十结合”。一是把集中培训与在岗自学结合起来,让干部在干中学、学中干,针对岗位提出不同问题或调研课题,使干部带着问题学,为寻找破解难题的方法学,为实践应用学。二是把团队培训与小组学习结合起来,开展“一帮一、结对子”和“三五人同岗或同类学习小组”学习活动。三是把规定科目与自主选学结合起来,在进行必修课程培训的基础上,建立“培训超市”,让受训者根据个人兴趣爱好、薄弱环节和自身需求自主选择,或是让受训者根据自己的长、短期学习目标,自主“点菜”,由组织者和施教者“按菜单烹饪”,“调和”受训者的“胃口”。四是把专家教授讲与参训者自己讲结合起来,开展干部人人轮流当主讲活动,以讲促学,建立“人人是学习之人,人人是培训之人,人人是辅导之人”的大培训环境。五是把单一的你讲我学的灌输式学习与丰富的活动结合起来,采取请进来讲、走出去学、岗位上练、竞赛中验、活动中促,兼顾方法和效果。六是把传统培训方法与现代培训方法结合起来,采取研究式、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帮教式等教学方法,增强学习的灵活性和吸引力。七是把理论与实践操作结合起来,充分利用税务系统内部资源,挖掘干部潜力。既要教授知识,也要按不同层级、不同岗位的职责要求,建立起基础知识综合题库和与岗责对应的分类题库,让干部通过自测自验巩固提高。八是把阶段培训与长期培养结合起来,注重干部在长期工作实践中不断学习锻炼,把培训融入到干部职业生涯的全过程,贯穿于干部能力提高的每一个环节,延伸到税务人才培养的每一个时期。九是将课本与载体结合起来,创建不同的教育培训载体,以阅览室、书画廊、知识窗、论坛、专栏以及内外部网络资源为载体,寓教于乐,增强渗透力、趣味性。十是把教育培训与税务文化建设结合起来,以培训促文化建设,以税务文化促培训质量和效率提高。
(二)数量型向质量型转移。就是要兼顾大规模培训的数量要求与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和能力的质量要求,由追求培训时间的长短、期数的多少、课程的多少和人员的多少,转移到以追求培训的实际效果和适应本职工作岗位的实际能力以及干部整体素质提高为目标,注重培训内容、方法和效果,努力实现教育培训效益的最大化。实现这一转移,要抓好以下三点:
抓住切入点,激发干部学习的内在动力。对学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能正确认识,这是制约干部学习培训的一大“瓶颈”。因此,一是要认真研究解决干部认识不足的问题,设法清除干部在学习中的思想包袱和抵触情绪,坚持每期培训开班前必讲学习重要性、必讲终身学习理念、必讲联系实际学习和解决具体问题的方法的“三必讲”制度,增强干部对知识需求的紧迫感,对本领欠缺的危机感,把干部学习求知的积极性、自觉性充分调动起来,激发学习的热情。二是要将教育培训与干部任用挂钩,实行凡训必考、凡用必考、凡岗必竞,把培训结果作为提拔任用、岗位调整、选贤任能、安排工作的重要依据,实现工作离不开学习、进步离不开学习、荣誉离不开学习、竞岗离不开学习。三是要积极推行能级管理,以能定岗、以岗择人、按岗计酬,迫使每一位干部不学不行、非学不可,努力营造一个无人不学和终身学习的浓厚学习氛围。
夯实支撑点,建立教育培训的长效机制。一是要准确把握社会发展要求和干部教育培训规律,遵循干部的认识、学习、发展规律,在干部教育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和长效化上下功夫。综合应用教育引导、制度约束、领导监督、考核奖惩等手段,建立有效的保障、约束、监督和激励机制,使教育培训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搭建起覆盖面广、公平、长效的教育培训平台。二是要加强教育培训工作的考核考评,从组织领导、培训项目实施、培训任务落实、培训质量和效果、培训经费投入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评价。对个人的学习时间、学习笔记、考勤纪律、考试成绩以及提高的程度进行细化、量化考核,以评促教、以考促学、注重实效。上级部门要加强对基层县(区)局教育培训工作的检查督促和指导服务,要建立上下联动、政工部门与业务科室联手、教与学互动的培训格局。
抓住落脚点,在培训的质量上求突破。把培训的落脚点放在提高智力、开发潜力、培养能力上,培养学习型、复合型、管理型干部。一是要始终坚持把学习力、实践力和创造力的提升作为培训的重要任务,关键是要把这种思想和观念落实到每次培训,落实到每门课程,落实到每个教员,落实到每位学员。二是要确立每期学习培训的总体目标、主要目标和具体目标,确立总体要求、主要要求和具体要求。对基层的培训内容要突出应用性和操作性,宁可少讲一些内容,但必须讲透、讲活,使受训者能从中有所悟、有所思、有所获,使培训内容服务和围绕岗位应用,不能贪大求多,为追求全面而走马观花,致使课程学习了不少,实际上却只知皮毛。三是要创新教育培训方法,勇于向传统的培训方法挑战,将传统培训方式与现代方式方法结合起来,在培训质量上求提高,使培训的方法逐步向多样化、现代化、有效化转变。
(三)粗放型向精细型转移。改变以往培训内容由上面确定、培训人员由下面选送,培训内容与实际应用联系不紧密、与受训者的接受能力不相适应,组织者、培训者只注重培训任务的完成和课本知识的书面成绩,忽视参训者最终实践能力的提升和所学知识与岗位实际的结合度,施教单位与用人单位两分离的“训”与“用”脱节的培训方法。实行分层分类分岗培训和“训”、“用”兼顾互促的培训方法,注重个体差异、因材施教和学以致用。要通过座谈交流、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了解每个干部的知识需求和薄弱环节,根据岗位差异和个人能力,以岗位需求为重点,以组织需求为基点,以个人需求为起点,因人而异设置必学内容和选学内容。市级以上国税部门应将培训重点放在师资培训、强化培训、专业培训、观念更新等方面,培训对象应放在处级以上干部和县(区)局“一把手”上。对县(区)局“一把手”的培训,应以如何带好队、如何履行好干部教育培训职责为重点。县(区)局在培训实施过程中,一定要结合单位、岗位、人员实际,按照不同岗位类别和人员素质现状,实行分层分类分岗培训。对各类新进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对新提拔的领导干部进行任职培训和转换角色培训;对年轻干部进行专业前沿知识、实践操作技能和优良传统培训;对年龄偏大的同志进行更新知识培训和现代先进知识培训;对基础薄弱的干部进行应知应会基本知识培训和岗位应用操作技能培训;对工勤岗位人员进行岗位技能和优质服务培训。
要按照业务、政务、事务性质和联系的程度不同,划分征收类、管理类、稽查类、政工类、服务类等类别,科学设置培训班次。要走出大而全、“一锅煮”的老路,增强学习培训的针对性。要把每个人的岗位需求作为本人提高的近期目标,把完成本职工作的质量和成效作为学习培训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特别是对中低水平人员占多数的基层税务机关,要以用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为基本原则,确保学有所用、用有所学、学以致用。
对干部培训成效的检验,不仅要看所学课程的掌握程度,而且要看所学知识对实践的促进作用,将“训”与“用”结合起来,延伸培训质量和效果的考评链条,对每一期每一位受训者都要建立培训档案精细管理,并通过一定的形式进行跟踪检验,以“用”检验“训”的质量,以延伸“训”的管理提升“用”的水平。同时,要在考评检验中不断总结培训经验,扬长避短,进一步提高培训成效。要对教育培训工作实行党员承诺制和签订目标责任书,把个人学习计划,提高目标和单位教育培训任务、责任以及施教人员的施教结果等,通过承诺和签约的方式进行量化落实,纳入考核实行责任追究制。
综上所述,教育培训实施三个转移将产生的效应主要表现为“十个有利于”:有利于基层学习氛围的营造和学习型组织的建立;有利于强化干部对工作就是学习、学习就是工作的理解和认识;有利于学习自觉性的增强和对学习成效的检验;有利于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分类别、重实效的教育培训工作格局;有利于工学矛盾的解决,在干中学、学中干,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有利于紧密结合干部自身实际和岗位需求实际分层分类分岗培训,学用结合,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有利于专家或专业老师现场答疑解惑,解决基层税务人员实际工作应用中的具体问题;有利于上级部门和专业老师深入调查研究,掌握更多的第一手资料,为更好地决策和施教奠定坚实的基础;有利于有效利用时间,充实干部的生活;有利于教学资源的综合利用和教育培训经费的节约。
作者:陕西省延安市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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