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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法学习培训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颁布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公务员法学习培训工作,中组部、人事部迅速部署了全国公务员法学习培训工作,先后联合下发了《关于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通知》、《关于认真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培训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公务员法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培训内容和形式。
按照“自上而下、分级负责”的原则,公务员法学习培训工作全面开展。国务院举办专题学习讲座。中组部、人事部共组织了15期公务员法示范培训班,培训1600余人。举办了1期省部级领导干部公务员法专题研讨班,对各地区、各部门分管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约200人进行了培训;举办了7期厅局级干部公务员法专题研讨班,全国组织人事系统厅局级领导干部全部参加培训;举办了3期地(市)厅局级干部公务员法研修班,对地(市)分管公务员管理工作的党政副职领导干部约270人进行了培训。
各地区、各部门按照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抓出实效的要求,主要分三个层次开展了培训:一是“一把手”培训。各地区都对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进行了专题培训,促使各级领导干部精研细读公务员法,从而带头学法用法、执法守法。二是骨干培训。各地区、各部门都对各级组织、人事部门骨干集中培训,使他们系统、准确掌握实施公务员法的基本要求和方法步骤等,有力推动公务员法顺利实施。三是全员培训,促进公务员法知识的全面普及。目前,全国各级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已完成了全员轮训。部分地区和部门还专门组织了知识考试,并将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年度考核和职务晋升的依据。
培训使广大公务员提高了认识,把握了公务员法的精神实质和基本内容,也使全国组织人事系统的公务员明确了任务,坚定了做好公务员法实施工作的信心,进一步加强了公务员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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