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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部等:职业资格培训助高职生就业

劳动保障部关于印发2003年高职院校毕业生职业资格培训工程的通知 

对于现在还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高职院校毕业生,国家将集中组织他们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为培训合格者提供职业技能鉴定服务,对鉴定合格者颁发职业资格证书,并为其组织专门的求职招聘活动。 

针对高职院校毕业生就业难的问题,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日前出台了“2003年高职院校毕业生职业资格培训工程”,按照“瞄准市场需求,提升职业能力,转换择业观念,加强就业服务”的要求,为高职院校毕业生实现自主就业创造条件。 

这项工程的实施重点是高职院校布局比较集中且就业任务重的大中城市,当前未落实用人单位的毕业生人数较多的高职院校。服务对象重点是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本人家庭生活比较困难、特别是农村生源的应届高职院校毕业生。 

在职业技能培训方面,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近期将联合有关技术支持单位组织电子商务师、心理咨询师、制图员职业资格培训和现代制造技术(数控工艺员)、电路仿真软件应用设计师等远程培训项目,并对培训合格者颁发合格证书,作为学生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和劳动力市场求职的凭证。取得证书的学生,可依照有关规定确定对应的职业范围,并自愿申请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各地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要优先安排取得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的高职院校学生参加鉴定。 

今年9月至10月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将组织专场求职招聘活动,为取得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的学生提供免费参加招聘洽谈活动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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