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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农民参加培训有补助
日前,镇江市京口区出台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补助办法,并成立专项资金对参加培训的农民予以补助。以经济手段促使农村劳动力“转行”,加快农民增收致富步伐。
该办法规定:接受农村劳动力引导性培训和技能培训的,分别按平均每期每人30元和1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而经民政部门确认的低保户农民接受技能培训的,则按平均每人200元标准予以补助。此外,对组织农村劳动力输出且劳务用工合同在6个月以上的中介组织、教育培训等机构,每新增输出1人,按每人不超过20元的标准进行奖励。但如果培训机构培训农民的转移就业率低于50%,其下年度参与申报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的资格将会被取消。(潘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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