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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举办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培训班
2005年1月1日起,财政部发布了《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在全国民间非营利组织范围内全面实施。为确保国家此项统一的会计制度在鞍山市全面贯彻执行,根据财政部和省财政厅的有关要求,鞍山市民政局、市财政局于3月23日联合组织举办了全市《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培训班。
近些年来,我国各类民间非营利组织发展迅速,成为我国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到2004年底,全国登记注册的社团组织14.96万个;在民政部门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共有13.3万个;在民政部门登记的基金会902家;寺庙、宫观、清真寺、教堂等4万左右。目前,鞍山市民间非营利组织有600多个。其中社会团体400个(市属274个),民办非企业单位350个(市属270个)。这些民间非营利组织分布于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科技、体育、劳动、社会福利(民政)、社会服务中介和法律服务等领域,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民间非营利组织资金来源较广、涉及公众较多、影响较大,作为民间非营利组织与捐赠人、会员、服务对象、政府主管部门等的沟通渠道的会计信息质量尤为重要。《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在鞍山市的实施,对于提高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规范,加强对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外部监督与管理,促进其健康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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