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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公司纠纷
培训公司跑路 学员讨债无门
实践中,培训公司还存在宣传名称、合同名称、工商登记名称不一致的情况,导致被告难以确定。还有的培训公司悄悄撤场“跑路”,家长更是讨债无门。
原标题:培训公司跑路 学员讨债无门
法制晚报讯(记者
张雷)与教育培训公司相关的纠纷日渐增多。今天上午,记者从西城法院获悉,近三年来受理教育培训合同纠纷达100余件,今年上半年收案53件,同比增长300%。98%的案件被告为教育培训公司。
2010年2月,盖某某与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SAT课程培训协议,约定参加北京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开设的“SAT课程培训班”。
盖某某上了60个课时后,感觉对上课内容不满意而要求调班,然而多次协商未果。盖某某无奈请求退班,并退还培训费10000元。
在庭审中,培训公司辩称原告已经参加了大部分的课程,且教育培训合同中约定了一经开课不得退费,因此不同意原告诉讼请求。
最终西城法院判决,被告某教育学会培训中心退还原告盖某某培训费1万元。
西城法院民一庭安毅昆庭长介绍,统计发现,因合同未履行完毕引发的退费纠纷占62%,因服务内容与约定或宣传不符引发的退费纠纷占35%,因教育机构资质问题引发的退费纠纷占3%。
从结案方式来看,以判决结案的占20%,以调解结案的占56%,因被告主体不适格或需要继续收集证据而撤诉的占24%。
走上法庭维权的学生家长常常面临许多难题。教育培训公司往往利用优势地位签订格式合同,做出对学生家长十分严苛的各种规定。
面对培训公司动辄“顶级名师”、“包过”的虚假宣传,家长往往因无法证明宣传内容是教育机构自身承诺,导致官司败诉。
实践中,培训公司还存在宣传名称、合同名称、工商登记名称不一致的情况,导致被告难以确定。还有的培训公司悄悄撤场“跑路”,家长更是讨债无门。
西城法院民一庭田晓昕法官提示家长,订合同前要审查资质、签合同时明确备注、履行合同保存证据,以便在诉讼中取得有利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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