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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写作思路新解_公冶长第五_宰予 论语新解 论语

(二)子贡言过其实。

子贡曰:“我不欲人之加诸我也,吾亦欲无加诸人。”子曰:“赐也,非尔所及也。”

子贡说:“我不想别人强加于我,我也不想强加于别人。”孔子说:“子贡呀,这不是你所能达到的。”

不想让别人强加于自己,这是自尊心的一种表现,在某种条件下也是虚荣心的一种表现。自己不想强加于别人,只有独善其身之人,或者是世外桃源之人,或者是明哲保身之人才能做到。子贡不想强加于别人是有前提的,即别人不要强加于自己,但在现实中子贡是做不到的。下文《宪问第十四》中曾写到:子贡方人,这就说明子贡是言过其实的。子贡站在自我的立场上,想到的是只要自己的利益不受别人伤害,那么自己也不会去伤害别人,这与孔子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在仁道境界上是有距离的。因为孔子的这句话说明孔子是站在别人的立场上,为别人的利益着想的。由此作者引用子贡的评价,进一步突出孔子的伟大。

子贡曰:“夫子之文章,可得而闻也。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

子贡说:“老师关于礼乐诗书等方面的知识,我们能听到并有所收获;但是老师关于人性与天道的理论思想,我们未曾听到过,也没有这方面的收获。”

作者引用子贡的这句话,是对上文师徒二人对话的一种注解。长期以来,认为把孔子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确定为孔子道德思想的消极原则,这是片面的,因为孔子主张人要修仁道,一个具有仁道修养的人,所不欲的绝对是不正确的或不美好的东西,这种东西怎么能施加于别人呢?那么为什么要以“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作为道德的一个原则呢?在古代人们把它归结为人性问题和对天道的理解程度问题。儒家认为,“人之初,性本善”。为什么?最初的儒家并没有给出明确的答案,只是朦朦胧胧中觉得这是天道使然,前文孔子曾说“获罪于天,无所祷也”。但由此我们可以推知,“性本善”,故能“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而儒家的天道是什么,似乎也没有明确的答案,我们现在只能通过晦涩难懂的《周易》窥视一斑了。由于人性与天道的理论比较深奥,或者是孔子认为这是一个人的悟性问题,故孔子几乎没有传授于弟子。所以下文《子罕第九》开篇写道:子罕言利与命与仁。

文章继续写对人的评价。

(三)子路脚踏实地。

子路有闻,未之能行,唯恐有闻。

子路听到别人要求他做的事,在还没有能够行动做完时,唯一担心的是再听到别的事。

子路好勇,有狭义心肠,但也不是大包大揽之人。一个人的能力有大小,要有自知之明,能做而不做,是私心作祟;做不了或做不好而夸口,是虚荣心作祟。人还是务实一点好,心底坦然,海阔天空。

《论语》写作思路新解_公冶长第五_孔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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