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微子篇第十八章7
子
路
从
而
后
,
遇
丈
人
,
以
杖
荷
莜
。
子
路
问
曰
:
子
见
夫
子
乎
?
丈
人
曰
:
四
体
不
勤
,
五
谷
不
分
,
孰
为
夫
子
。
植
其
杖
而
芸
。
子
路
拱
而
立
。
止
子
路
宿
,
杀
鸡
为
黍
而
食
之
,
见
其
二
子
焉
。
明
日
,
子
路
行
,
以
告
。
子
曰
:
隐
者
也
。
使
子
路
反
见
之
,
至
则
行
矣
。
子
路
曰
:
不
仕
无
义
。
长
幼
之
节
,
不
可
废
也
,
君
臣
之
义
,
如
之
何
其
废
之
。
欲
洁
其
身
,
而
乱
大
伦
。
君
子
之
仕
也
,
行
其
义
也
。
道
之
不
行
,
已
知
之
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