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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

  在中国语言学和汉语史研究方面,新中国建立后,已经取得一些重要成果。王力著《中国语言学史》和《汉语史稿》 及其他专家的一些论著, 都受到人们的重视。 

  中国历代学者对汉语研究作出了重要贡献,前人的丰硕的研究成果是我们进行汉语史研究的重要依据。此外,历代的文学作品(包括韵文、散文)、历史著作(如《史记》)等也都是我们进行汉语史研究的宝贵资料。特别是各地的方言,是进行汉语史研究的活生生的材料。我们的研究资料如此丰富,尚需讲究科学的研究方法,认真地审查研究的对象,辨别史料的时代和真伪,深入细致地进行观察,注意一般和特殊,避免孤证。同时,注意语言与社会之间的联系,语言自身各方面的联系,语言发展的过程和方向,用普通语言学的理论作为指导,要随着学科的更新,运用研究语言的现代化设备等等,使汉语史研究不断深化。 

语法 汉语语素绝大部分是单音节的(手/洗/玻/萝)。语素和语素可以组合成词 (马+路→马路/开+关→开关)。有的语素本身就是词(手、洗),有的语素本身不是词,只能跟别的语素一起组成复合词(玻→玻璃/萝→萝卜)。比较汉语和印欧语系的语言,可以看出汉语语法上的一些重要的特点。汉语和印欧语的一个明显的区别是没有形态的变化。第一,印欧语的动词和形容词后头可以加上一些只改变词根的语法性质而不改变其词汇意义的后缀。而汉语没有此类后缀。第二,印欧语的动词有限定式和非限定式的区别。汉语没有这种区别。这种差异使得汉语语法和印欧语语法大异其趣。首先,在印欧语里,词类的功能比较单纯。例如名词只能充任主语和宾语,形容词只能充任定语和表语。在汉语里,由于动词和形容词不变形,无论在什么句法位置上出现,形式都一样。这样就造成了汉语词类多功能的现象。其次,印欧语的句子和分句里必须有限定式动词,而词组里要有动词的话,只能是非限定形式,不能是限定形式。因此,句子和分句是一套构造原则,词组是另一套构造原则。汉语的动词没有限定式和非限定的对立,动词不管用在哪里,形式都一样,因此句子的构造原则跟词组的构造原则是一致的;句子不过是独立的词组而已。汉语句法结构的特点还表现在主谓结构和动补结构上。汉语的主谓结构跟印欧语的句子或分句不同,构造比较松散。这表现在主语后头可以有停顿,或者加上语气词。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口语里常常没有主语。主谓结构的另一特点是可以充当谓语。动补结构是现代汉语里非常重要的一种句法结构。印欧语里没有与它相对应的格式 。从词序方面看,汉语一个重要的特点是所有的修饰语都必须放在被修饰成分的前边。 

  文字 从出土的远古时代的文物来考查,汉字早在公元前3000年以前新石器时代就产生了。汉字的发展可以划分为两个大阶段。从甲骨文字到小篆是一个阶段;从秦汉时代的隶书以下是另一个阶段。前者属于古文字的范畴,后者属于近代文字的范畴。大体说来,从隶书到今天使用的现代汉字形体上没有太大的变化。从汉字跟汉语的关系看,汉字是一种语素文字。汉字代表的是汉语里的语素。汉字有独体字与合体字的区别。从构造上讲,合体字比独体字高一个层次 。合体字可以分成以下 3 类:①形声字。由表示意义的形旁和表示读音的声旁两部分组成。②合体会意字。是会合偏旁的字义来表现整个合体字的意义。③合体记号字。这种合体字的偏旁既不表意,也不表音。跟拼音文字相比,汉字最大的长处是能够超越空间和时间的限制。 

  方言 中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方言情况复杂。汉语的方言大致分为官话和非官话两大类。官话分布在长江以北地区和长江南岸九江与镇江之间的沿江地带以及湖北、四川、云南、贵州四省和广西中部,包括北方官话、江淮官话、西南官话几个方言区。官话方言内部的一致程度较高。非官话方言包括吴方言(江苏南部,浙江大部)、赣方言(江西大部)、湘方言(湖南大部,广西北部)、粤方言(广东大部,广西东南部)、闽方言(福建,台湾,广东潮州、汕头,海南)、客家方言(广东东部和北部,福建西部,江西南部 ,台湾)。非官话方言差别大,彼此一般不能通话,甚至在同一个方言区内部,交谈都有困难。汉语各方言之间语音上的差别最大,词汇次之,语法方面的差别最小。中国现行政策规定,国家推广普通话作为全民族共同的交际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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