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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帝崩,傅昭仪随王归国,称定陶太后。后十年,恭王薨,子代为王。王母曰丁BCA7。傅太后躬自养视,既壮大,成帝无继嗣。时中山孝王在。元延四年,孝王及定陶王皆入朝。傅太后多以珍宝赂遗赵昭仪及帝舅票骑将军王根,阴为王求汉嗣。昭仪及根皆见上无子,欲豫自结为久长计,更称誉定陶王。上亦自器之,明年,遂征定陶王立为太子,语在《哀纪》。月余,天子立楚孝王孙景为定陶王,奉恭王后。太子议欲谢,少傅阎崇以为:“《春秋》不以父命废王父命,为人后之礼不得顾私亲,不当谢。”太傅赵玄以为当谢,太子从之。诏问所以谢状,尚书劾奏玄,左迁少府,以光禄勋师丹为太傅。诏傅太后与太子母丁BCA7自居定陶国邸,下有司议皇太子得与傅太后、丁BCA7相见不,有司秦议不得相见。顷之,成帝母王太后欲令傅太后、丁BCA7十日一至太子家,成帝曰:“太子丞正统,当共养陛下,不得复顾私亲。”王太后曰:“太子小,而傅太后抱养之。今至太子家,以乳母恩耳,不足有所妨。”于是令傅太后得至太子家。丁BCA7以不安养太子,独不得。 成帝崩,哀帝即位。王太后诏令傅太后、丁BCA7十日一至未央宫。高昌侯董宏希指,上书言宜立丁BCA7为帝太后。师丹劾奏:“宏怀邪误朝,不道。”上初即位,谦让,从师丹言止。后乃白令王太后下诏,尊定陶恭王为恭皇。哀帝因是曰:“《春秋》‘母以子贵’,尊傅太后为恭皇太后,丁BCA7为恭皇后,各置左右詹事,食邑如长信宫、中宫。追尊恭皇太后父为崇祖侯,恭皇后父为褒德侯。”后岁余,遂下诏曰:“汉家之制,推亲亲以显尊尊,定陶恭皇之号不宜复称定陶。其尊恭皇太后为帝太太后,丁后为帝太后。”后又更号帝太太后为皇太太后,称永信宫,帝太后称中安宫,而成帝母太皇太后本称长信宫,成帝赵后为皇太后,并四太后,各置少府、太仆,秩皆中二千石。为恭皇立寝庙于京师,比宣帝父悼皇考制度,序昭穆于前殿。 傅太后父同产弟四人,曰子孟、中叔、子元、幼君。子孟子喜至大司马,封高武侯。中叔子晏亦大司马,封孔乡侯。幼君子商封汝昌侯,为太后父崇祖侯后,更号崇祖曰汝昌哀侯。太后同母弟郑恽前死,以恽子业为阳信侯,追尊恽为阳信节侯。郑氏、傅氏侯者凡六人,大司马二人,九卿二千石六人,侍中诸曹十余人。 傅太后既尊,后尤骄,与成帝母语,至谓之妪。与中山孝王母冯太后并事元帝,追怨之,陷以祝诅罪,令自杀。元寿元年崩,合葬渭陵,称孝元傅皇后云。 定陶丁BCA7,哀帝母也,《易》祖师丁将军之玄孙。家在山阳瑕丘,父至庐江太守。始,定陶恭王先为山阳王,而丁氏内其女为BCA7。王后姓张氏,其母郑礼,即傅太后同母弟也。太后以亲戚故,欲其有子,然终无有。唯丁BCA7河平四年生哀帝。丁BCA7为帝太后,两兄忠、明。明以帝舅封阳安侯。忠蚤死,封忠子满为平周侯。太后叔父宪、望,望为左将军,宪为太仆。明为大司马票骑将军,辅政。丁氏侯者凡二人,大司马一人,将军、九卿、二千石六人,侍中、诸曹亦十余人。丁、傅以一二年间暴兴尤盛。然哀帝不甚假以权势,权势不如王氏在成帝世也。 建平二年,丁太后崩。上曰:“《诗》云‘谷则异室,死则同穴’。昔季武子成寝,杜氏之墓在西阶下,请合葬而许之。附葬之礼,自周兴焉。孝子事亡如事存,帝太后宜起陵恭皇之园。”遣大司马票骑将军明,东送葬于定陶,贵震山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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