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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言:‘昌邑哀王歌舞者张修等十人,无子,又非姬,但良人,无官名,王薨当罢归。太傅豹等擅留,以为哀王园中人,所不当得为,请罢归。’故王闻之曰:‘中人守园,疾者当勿治,相杀伤者当勿法,欲令亟死,太守奈何而欲罢之?’其天资喜由乱亡,终不见仁义,如此。后丞相御史以臣敞书闻,奏可。皆以遣。”上由此知贺不足忌。 其明年春,乃下诏曰:“盖闻象有罪,舜封之,骨肉之亲,析而不殊。其封故昌邑王贺为海昏侯,食邑四千户。”侍中卫尉金安上上书言:“贺,天之所弃,陛下至仁,复封为列侯。贺E73C顽放废之人,不宜得奉宗庙朝聘之礼。”奏可。贺就国豫章。 数年,扬州刺史柯奏贺与故太守卒史孙万世交通,万世问贺:“前见废时,何不坚守毋出宫,斩大将军,而听人夺玺绶乎?”贺曰:“然。失之。”万世又以贺且王豫章,不久为列侯。贺曰:且然,非所宜言。”有司案验,请逮捕。制曰:“削户三千。”后薨。 豫章太守廖奏言:“舜封象于有鼻,死不为置后,以为暴乱之人不宜为太祖。海昏侯贺死,上当为后者子充国;充国死,复上弟奉亲;奉亲复死,是天绝之也。陛下圣仁,于贺甚厚,虽舜于象无以加也。宜以礼绝贺,以奉天意。愿下有司议。”议皆以为不宜为立嗣,国除。 元帝即位,复封贺子代宗为海昏侯,传子至孙,今见为侯。 赞曰:巫蛊之祸,岂不哀哉!此不唯一江充之辜,亦有天时,非人力所致焉。建元六年,蚩尤之旗见,其长竟天。后遂命将出征,略取河南,建置朔方。其春,戾太子生。自是之后,师行三十年,兵所诛屠夷灭死者不可胜数。及巫蛊事起,京师流血,僵尸数万,太子子父皆败。故太子生长于兵,与之终始,何独一嬖臣哉!秦始皇即位三十九年,内平六国,外攘四夷,死人如乱麻,暴骨长城之下,头卢相属于道,不一日而无兵。由是山东之难兴,四方溃而逆秦。秦将吏外畔,贼臣内发,乱作萧墙,祸成二世。故曰“兵犹火也,弗戢必自焚”,信矣。是以仓颉作书,“止”“戈”为“武”。圣人以武禁暴整乱,止息兵戈,非以为残而兴纵之也。《易》曰:“天子所助者顺也,人之所助者信也;君子履信思顺,自天祐之,吉无不利也。”故车千秋指明蛊情,章太子之冤。千秋材知未必能过人也,以其销恶运,遏乱原,因衰激极,道迎善气,传得天人之祐助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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